診所只開3天藥「他怨回診多付掛號費」 內行人曝真相:怕被盯上

一名網友因耳朵痛就醫,醫師說療程六天先給三天藥,之後要再回診取藥,讓網友質疑是否要多賺診療費。(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般人生病會就近找診所就醫,但每次領藥都是三天份的藥量,就有網友發文抱怨,因耳朵痛先領三天的藥,被醫師要求三天後再回診給藥,讓他不解爲什麼不一次到位就給好,引起衆人熱議,不少人分享可以自費拿多幾天藥,也有內行人透露只開3天藥是診所怕被盯上。

一名網友在PTT八卦板發文表示,自己右邊耳朵痛去看醫生,聽醫師說要吃六天藥纔會好,原以爲醫生會直接開六天的藥,結果只有開三天藥,還叮囑他三天後再回診,醫生解釋說三天後回診看耳道情況再開藥,讓他好奇「醫生是不是想再賺一次診療費,小診所真的一次只能開3天藥嗎?」

貼文引起熱議,「醫院都可以開比較久」、「大醫院我拿過2個禮拜,診所大都3天」、「我家附近中醫開七天欸,也是小診所啊」、「就是要你回診再檢查啊,你拿到藥還會去?」、「有時候開三天是爲了預防你症狀改變,可能三天後就需要換藥物」、「三天回診再調整藥,是爲了你好」、「3天沒效,下一間就換別間了,誰還傻傻回診」、「看兩次要400塊掛號費,那我不如直接去區域醫院看就好」。

也有過來人分享可以要求多開藥,「可以啦,部分負擔繳多一點阿,我之前當兵的時候都跟醫生說我在軍中,醫生都會願意多開藥」、「可以,我說要出國就給我多天的」、「隨便講說你要出國,請他多開就好了」、「大部分加錢纔可以拿一週的樣子」、「超過3天就藥的部份再加錢啊」。

還有人透露關鍵是健保制度,「問問你偉大的健保局審查官員啊,多開多增加核刪的機會」、「如果被抽審之後核刪,就病人自己負責自費的話,醫生應該很願意開七天」、「簡表就是一次三天...真正的限制是7天,但是超過的部份健保要審,會變的很麻煩」、「不是醫師搞你,是健保搞你」。

根據健保署官網說明,特約醫院或診所對保險病人的處方用藥,每次開給以不超過七日份的用量爲原則,對慢性病人一次開給三十日以內的用藥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