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孔攝影機納管 逾9千人連署
民衆在公衆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反對針孔攝影機普及」,要求實名制納管針孔攝影機防止偷拍。(本報資料照片)
衛福部調查,臺灣平均每10人就有1人曾遭受影像性暴力,民衆3月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反對針孔攝影機普及」,納管針孔攝影機,1個多月獲逾9000人連署。朝野立委同聲支持購買採實名制、源頭納管。警政署表示,納管權責機關爲經濟部,警方將持續強化查緝;經濟部則說,若評估有強化管理必要,將依整體政策規畫配合研議。
衛福部公佈民國113年「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狀況調查」顯示,臺灣民衆遭受影像性暴力的終生盛行率達10.4%,其中未經同意或遭脅迫取得私密影像者達9.5%,平均每10人就有1人受害。臺北市議員遊淑慧、耿葳去年5月在議會建議納管針孔攝影器材並推動「實名制」。但北市警方坦言執行困難,已函請行政院研議,至今尚未形成全國一致制度。
藍委張智倫說,坊間已出現螺絲釘等造型針孔,須強化源頭管理,除禁止高度隱匿僞裝的設備流通,購買一般針孔攝影機也要強制實名制及登記用途,並採「原則禁止、例外許可」規範,明定可用於執法、醫療或新聞報導等正當用途,盼修正《刑法》及相關法規。
綠委張宏陸說,納管是因應科技發展與隱私風險升高的重要措施,應及早推動,同時審慎規畫配套;在中央修法前,縣市政府可先制定地方管理辦法。白委蔡春綢也支持,並呼籲中央儘速明確定義「隱匿式攝影設備」,建議整合數發部、NCC及海關等,強化跨部會合作。
經濟部指出,防制偷拍及保障隱私安全涉及刑事偵查、治安維護及場所管理等面向,需相關主管機關共同推動;經濟部依國家標準,安全檢驗具影像儲存功能攝影器材等商品,確保正常使用下不危害使用者安全,其無線功能則需NCC審覈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