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公所買單!後龍鎮民免費享團體意外險 最高理賠30萬
後龍鎮公所爲鎮民加保團體意外險,提供多一份保障與安心。(呂麗甄攝)
後龍鎮公所爲鎮民加保團體意外險,提供多一份保障與安心。鎮長謝清輝表示,設籍滿6個月且年滿15歲的鎮民,發生意外可享此福利。一般鎮民意外身故可獲15萬元理賠,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可獲30萬元;意外失能則可獲最高30萬元。保險由公所投保,鎮民無需負擔保費。
後龍鎮公所社會福利課表示從2019年開始實施鎮民投保團體意外險,其保障範圍包括意外死亡及失能,且根據鎮民的收入情況,理賠金額有所不同。對於一般鎮民,意外死亡可獲得15萬元理賠,若爲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且已連續滿3個月,則可獲得最高30萬元的理賠金額。意外失能的理賠金額則根據失能等級給付,最高可達30萬元。
後龍鎮公所爲鎮民加保團體意外險,提供多一份保障與安心。鎮長謝清輝表示,設籍滿6個月且年滿15歲的後龍鎮民,發生意外可享此福利。(後龍鎮公所提供/呂麗甄苗栗傳真)
鎮長謝清輝表示,這項保險主要針對設籍後龍鎮滿6個月且年滿15歲的居民,並涵蓋意外死亡及失能情況,無論是年輕勞動力還是年長的居民,面對意外時能夠依賴這項保障,對社會穩定和民衆生活質量的提升具有積極作用。
謝清輝表示,這項政策設計的初衷,就是讓每位鎮民在遭遇意外時都能夠得到政府的支持與照顧。
保險保障並不涵蓋所有情況,其中自然死亡、疾病死亡或死因不詳的情況將不予理賠,且如果受傷未達失能標準,也無法獲得理賠。後龍鎮公所強調,這些條款有助於精確界定保險範圍,避免不必要的理賠,並確保有限資源的有效使用。
後龍鎮民李姓民衆表示,這筆保險金雖然不能彌補所有損失,但至少能在困難時提供一些經濟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