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麥打架!大甲媽去年迴鑾爆鬥毆 4年輕阿弟各判8月
▲大甲媽去年迴鑾時,有4名粉衣年輕男子圍毆一名黑衣男,今年3月底各被判刑8月。(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大甲媽9天8夜遶境進香吸引數十萬香客參與,但近年曾屢傳衝突事件,讓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也呼籲「大家要剋制,不然會害到我們。」去年4月14日迴鑾當晚一起鬥毆事件,法院3月底正好判決出爐,4名年輕男子擔任志工,卻在上前護轎時,跟一名黑衣男發生推擠,當衆圍毆男子,地院依聚衆強暴致生公衆危險罪,各判8月徒刑。
檢警查,僅20出頭歲的4名年輕人陳男、林男、謝男以及吳男去年大甲媽迴鑾當晚,在北門口福德祠點心站擔任志工。20時35分,媽祖神轎遶境至此時,陳男等人與一羣身穿粉衣的志工上前護轎,見到一名年籍不詳的黑衣男子上前推擠,雙方便起了口角。
▲檢方認爲,陳男等4人在往來頻繁處鬥毆,刑期應加重。(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檢方指出,陳男等4人與其他志工,明知該道路爲公共場所,且當下因爲大甲媽活動人員往來頻繁,恐致生公衆、交通往來危險,仍朝黑衣男揮打、攻擊頭部,並且陳男等4人將其包圍,以腳踹下肢,雙方互相拉扯。警方於網路巡邏時,發現該段影片,循線將人帶回送辦。
檢方說,當日因大甲媽祖遶境活動,道路上聚集大量前往參與遶境之民衆,被告等4人對黑衣男施暴之舉,波及蔓延至周邊不特定人物,以致此外溢作用產生危害於公衆安寧,使公衆或不特定之他人產生危害、恐懼不安之感受,進而致生危險情事,刑期有加重必要。
臺中地院審酌,雙方因口角以衆人對1人徒手攻擊,若有差池,可能釀在場人員、車輛遭受波及,致生危險,考量雙方並未和解,被告均坦承犯行。全案依聚衆強暴致生公衆及交通往來危險罪,各處有期徒刑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