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看煙火太危險!車停國3路肩頭手伸窗外欣賞 慘被警勸離
▲車輛疑似爲欣賞國慶煙火而停放國3中興路段路肩,乘客還將頭手伸出車窗外。(圖/記者高堂堯翻攝)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國慶煙火首度在南投縣施放,10日晚間圓滿落幕,但施放40分鐘內的壯麗景觀,卻造成鄰近的國道3號路段出現用路人緩慢行駛,甚至有少數車輛暫停,疑似在欣賞煙火的亂象;國道警方指出,當時均立刻調派巡邏車勸導駛離。
國慶煙火昨晚自8時準時施放、至8時40分結束,從相關國道3號監視器畫面看來,8時26分時在中興路段南下225K+730處路肩,就有2臺車輛開啓閃黃燈暫停,其中一臺副駕駛座的乘客甚至將車窗降下、伸出頭手,狀似在欣賞美麗的煙火,險象環生。
▲國慶煙火施放期間,國道3號南下中興路段路肩有少數車輛暫停。(圖/翻攝「記者爆料網」)
國道警局第七大隊表示,該大隊因應國慶煙火施放活動,在中興至名間路段規劃有重守、小區域巡邏及專責事故處理等勤務,以加強煙火施放期間交通疏導;煙火施放時,國3南投路段北上外側車道偶有車速間歇性緩慢行駛,南下路段路肩則有少數車輛暫停,經派遣巡邏車勸導駛離後,幸無發生事故或嚴重回堵情事故。
▲▼國慶煙火景象壯麗。(圖/南投縣政府提供)
國道七隊呼籲,用路人行駛國道時,避免爲觀賞煙火而放慢車速或於路肩逗留,影響行車安全;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未依規定使用路肩,可處汽車駕駛人3000元至6000元罰鍰;另如於行駛中將頭、手探出車外觀看或拍照等行爲,致行駛時險有危險情事,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1項7款處3000元至1萬8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