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錢也賺? 偷死人假牙人工關節變賣 殯葬處技工「下場出爐」
偷死者火化後假牙及人工關節變賣 殯葬處技工判刑2年(示意圖,達志影像)
新北市殯葬處技工兼領班席尊德,長期與火化場人員共同收受殯葬業者交付之賄賂,且個人也利用機會,竊取死者經火化後產生之假牙及人工關節等廢棄金屬換取金錢, 犯罪所得208萬餘元,臺灣高等法院考量他繳回犯罪所得且認罪,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刑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可上訴。
席尊德是新北市殯葬處技工2020年2月10日起經指派兼任領班,負責火化場人員工作調派,安排棺木進爐次序等工作,席負責統一收受殯葬業者及喪家之賄款,另有業者按月交付現金給席尊德,席收受款項後,連同其向喪家及殯葬業者收取之紅包,一併按旬分配予該月輪值人員。
席尊德2022年5月19日、同年6月8日及112年1月1日等交付日期前之不詳時間,利用擔任操爐員兼領班之機會,竊取棺木火化後產生之假牙及人工關節等廢棄金屬,分別交付業者,並收取共計5萬5000元之利益。
高院審酌席尊德僅爲基層公務人員,平日所從事者係爲遺體火化、撿骨等一般人不樂於從事之殯葬相關工作,基於國人傳統民間習俗,過去確有給予協助殯葬「紅包」以化解厄運之觀念,此等歪風陋習,其來有自。
高院考量席尊德於偵查期間即就所爲犯行均坦承自白,於法院審理中亦始終爲認罪之表示,並於原審即全數繳回犯罪所得,未再保有犯罪利得,足認其確已有悔悟之心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刑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向公庫支付40萬元。已繳回之犯罪所得208萬4700元沒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