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壽險公司內控和個資管理欠妥 遭金管會開罰370萬元

金管會針對臺灣人壽進行裁罰。 聯合報系資料照

金管會12日公佈,臺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因一般業務檢查發現多項缺失,違反《保險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共遭裁罰新臺幣370萬元,並被限期一個月內改善。

依金管會裁處書,臺壽主要缺失有六,一是辦理高齡保戶生調作業時,由原招攬業務員主管執行,而非專任調查人員,與公司內規不符;二是在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宣告利率調整上,僅調升部分現售商品,停售商品維持不變,且未見調整理由,不利停售商品保戶之權益。

第三,金管會也點名,臺壽於2017~2018年間舉辦外幣投資型保險商品說明會時,未檢核或留存投信公司簡報佐證紀錄,講者在會中講述內容亦讓人誤會商品具「本金保證」特性,與實際風險不符;四是內部教材亦誤導基金操作風險,雖然公司稽覈曾提列缺失並承諾改善,但後續商品研討會缺乏訓練教材與講述內容的佐證留存,顯示改善措施未能落實。

第五,內控方面,金管會發現,臺壽一名遭停職的經理人在停職期間仍能登入公司電腦系統;第六,個資管理亦有缺失,包括伺服器留存未加密機敏資料、部門間傳輸未加密、測試環境未依期限刪除個資、部分個人資料夾未加密且權限控管不足,甚至有離職員工仍保有存取權限,均違反《個資法》相關規範。

金管會依《保險法》第171條、第171條之1及相關辦法,對臺壽合計裁罰360萬元,並予以糾正;另因個資保護不足,再依《個資法》第48條第2項處以10萬元罰鍰,並要求一個月內完成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