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欠款糾紛這麼多,爲何律師們紛紛感覺沒案子?

爲啥這兩年各種欠款之類的糾紛日益增多,律師的日子卻越來越不好過?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錢曉晨今年一月份在推廣要素式法律文書一文中提到,在全國法院一審案件中,有將近八成的自然人當事人是沒有聘請律師的,他們中的絕大多數都是第一次“打官司”。爲何這麼多案子不委託律師?

據四個公開的案例來說明問題

一、北京那姑娘小林,幹了三年律師,每個月工資扣完社保剩4800元,交完房租連外賣都不敢吃貴的飯菜,更別說娛樂活動了。她說上週接了個離婚案,當事人全程用手機查法條,最後甩下一句“你說的跟網上不一樣,是不是想多收錢?”,轉頭就走了。

二、上海的老陳更慘,幹了十年刑事辯護,今年案源直接腰斬,每天坐在辦公室刷手機,看着同行在朋友圈裡發“低價代寫訴狀,200元起"廣告,心裡跟刀割似的。想來自己還在堅持低於幾萬元代費的案子不接,可同行們已經到了幾百元就接的地步,未來的出路在哪裡?

三、有網友分享開庭感受:對方的律師太牛逼了!今日去法院開庭,對方律師對於我的證據,全部否認真實性;對於我的訴求,全部不認同;對於有關對方的疑問,全部不承認。律師就是這麼幹的嗎?只要拿了錢,全部不承認,即使到了法庭上也是如此?法院怎麼也不管管,難道律師開庭就這麼簡單,除了事實和證據不承認,就什麼也不用做了?走出法院門口,朋友開玩笑說:教子教孫千萬別做律師......

四、昨天上午我去法院執行局,上午10點才進去,直到11點纔有人上班。一問,他們在開會,門上掛着“每個星期一,星期二接待,其餘的時間不接待”,儘管滿樓道都是要求執行、催辦執行、詢問執行情況的人。我有幸到第三個見到執行法官,那法官匆匆忙忙說了幾句話,就說今天人很多,讓我再等等,過幾天再說。一個小小的騰房問題,從去年9月份等到現在,我也不知道要等多久......

以上的四個網絡例子,基本可以說明爲啥律師沒有案子了。總結起來就是四點:

一是,網絡法律知識的普及,讓很多當事人已經明白了案件的法律定性和應該注意的難點,一看律師說的跟網上講的基本差不多,再看律師收費那麼高,就覺得沒必要請律師了。

二是,律師行業已經進入了低價競爭的年代,律師費沒有最低,只有更低。在當事人看來,反正都是對案件結果沒有把握,有便宜的律師,哪裡會找收費高的律師?

三是,律師的訴訟表現,確實良莠不齊,沒有體現出專業的法律素養和職業道德。本來律師應該表現出法律專業上的敬業精神,在法庭上講理講法,辨法析理,而不是處處用規則來規避法律責任,甚至逃避法律責任。這跟老百姓說的耍賴有什麼分別,真要耍賴就行,還用律師出馬嗎?

四是,律師的作用得不到司法機關的支持。有了律師,也要立案等待幾個月,一樣電話找不到法官,一樣在執行局門口排隊......甚至還有的律師被當事人催的煩了,乾脆讓當事人自己去找法官。試想,如果律師連法官都聯繫不上,律師的作用,又如何得到法院的重視,又如何取得當事人的信任?

網上,有短文寫道,說實話,就算有案子一般也犯不着請律師。普通的經濟糾紛把合同或者欠條往法官面前一擺,基本上結局就沒啥懸念了。稍微複雜一點的,問問豆包都比問大部分律師要強。我自己就這麼幹過,確實沒有想象的那麼複雜,贏了還省了一大筆費用。

不想請律師的另外一個原因,就是律師的收費模式。不管打輸打贏他們都收那麼多錢。網上有很多人吐槽律師去了法庭感覺就跟案外人似的,只是配合法院走走程序。念念訴狀、答辯狀,對着當事人提交整理的證據說上幾句,案子就跟他們沒關係了。

還有就是,一個案子動輒就要等待上年的時間,立案几個月,等着開庭幾個月,等着判決又是幾個月,到了執行階段,更是遙遙無期,甚至沒有下文了。請了律師,基本也是陪着走司法流程,律師的法律觀點,很難得到法官的重視。在法庭上,決定一個案子判決結果的並不是律師,而是法官,很多時候律師說啥其實並不重要。

那些言之鑿鑿、案子沒有問題的律師,到了法庭上也是唯唯諾諾,被法官呼來喝去,全然沒有了在當事人面前的信誓旦旦。真等案件出來了結果,勝訴了還還說,一旦敗訴了,律師除了讓繼續走上訴、申訴渠道,對未來結果也是毫無把握可言。

當然了,某些比較複雜的案情,涉及到的金額或者其他收益比較大的,確實需要請律師幫忙分析操作,因爲複雜案子,專業的和不專業的確實是有差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