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頓晚餐好貴!下大雨硬要無照騎車 臺中雨衣男恐噴18萬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臺中市56歲宋姓男子明知自己無照,心存僥倖以爲下雨天出門買個晚飯應該沒事,結果才上路不久就被攔下,宋男一開始停車配合,突然加速逃逸,騎了2公里還是被員警追上,當員警逐一說明他共違規11項、罰單金額18萬1800元,且機車還要移置保管,氣得拒絕簽名,最後走路回家。
▲臺中男子明知無照仍騎車外出,最高可罰18萬元。(圖/民衆提供)
臺中警察局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員警日前巡邏發現,宋男騎的機車闖紅燈,上前攔查後又看到該車未懸掛車牌,他神情慌張、語焉不詳,突然發動機車,頭也不迴飆離現場,員警隨後跟上,逃了2.15公里後,還是被攔下。
宋男坦言當時下雨,天色已晚,自知未懸掛車牌且無照駕駛,買個便當才一下子時間,應該沒事,沒想到還是被警察盯上,他擔心被開罰單才決定逃逸,豈料還是難逃法網。
警方一一細數宋男的所有違規,包括無照駕駛、闖紅燈、車牌經註銷無牌照仍行駛、轉彎或變換車道不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危險駕駛、不服稽查取締等11項違規,他氣呼呼拒絕簽名,全案依法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