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國外部行員踩個資法紅線 挨罰2萬元

▲兆豐金與兆豐銀行外觀。(圖/資料照)

記者巫彩蓮/臺北報導

金管會銀行局今(6)日公告,兆豐金(2886)旗下兆豐銀國外部行員未依規定發生客戶資料外泄事件,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因此裁罰2萬元並限1個月內改正。

銀行局指出,兆豐銀國外部行運在運用與保管客戶資料時,未依公司內部規定執行,導致客戶資料外泄,因此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7條第1項規定。

由於兆豐銀是主要外匯銀行,承作軍購款匯出等重責大任,此件國外部泄露個資案雖獲金管會輕輕放下,但仍引起外匯圈討論。

金融業主管指出,這並不是兆豐銀因個資裁罰最重案例,2012年6月兆豐銀基隆分行就曾因銷燬電腦作業委外處理,但銷燬過程中,兆豐銀人員沒有全程監控,導致部分電腦的硬碟資料外流到二手市場,遭罰200萬元,後成爲銀行個資保護的經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