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泉:控股股東重整管理人已被指定,上市公司生產經營一切正常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閻俠)7月25日,記者自張小泉發佈的公告獲悉,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張小泉集團(張小泉的控股股東)的重整申請,張小泉集團進入重整程序。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法院指定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爲張小泉集團管理人。張小泉集團的債權人應於2025年8月31日17時前,向管理人申報債權,書面說明債權數額、有無財產擔保及是否屬於連帶債權,並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公告顯示,截至目前,張小泉間接控股股東富春控股集團持有杭州富泉投資有限公司(簡稱“富泉投資”)100%股權,富泉投資持有張小泉直接控股股東張小泉集團99.9981%股權,張小泉集團直接持有張小泉44043709股股份,佔張小泉總股本的28.23%(佔剔除回購股份後張小泉總股本的29.09%)。同時,張小泉集團所持張小泉股份存在高比例質押、司法凍結或輪候凍結情況。
張小泉集團能否重整成功、是否納入富春控股重整一案並適用實質合併方式進行審理均存在不確定性。鑑於張小泉集團已進入重整程序,後續重整實施可能導致其持有的張小泉權益發生調整,進而導致張小泉控制權發生變動。
張小泉方面表示:“上市公司具有獨立完整的業務及自主經營能力,在業務、人員、資產、機構、財務等方面與間接控股股東、控股股東保持相互獨立。目前上市公司生產經營一切正常,控股股東本次事項不會對上市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產生實質性影響。公司將持續努力做好各項經營管理工作,以保障上市公司穩健經營。”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陳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