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師大前副校長性騷…被害人不滿罰太輕提訴願 衛福部建議裁罰標準曝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證實,已收到當事人提出訴願,後續將由衛福部法規會依程序審理,至於裁罰標準,衛福部雖曾發文縣市政府提供參考標準,但實際裁罰屬地方政府裁量權。本報資料照片
彰師大輔諮系性騷爆出多起性騷事件,該校退休副校長張景然涉嫌性騷,遭彰化縣政府認定屬實,依「性騷擾防治法」裁罰3萬元,不過,被害人不符審議結果,認爲裁罰過輕,向衛福部提起訴願。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證實,已收到當事人提出訴願,衛福部法規會將依程序審理;至於裁罰標準,衛福部雖曾發文縣市政府提供參考標準,但實際裁罰屬地方政府裁量權。
彰師大輔諮系性平案件共4案,涉案者除張景然外,另有3名教授涉案,其中一案爲性侵案件,涉案教師已被解除職務,且終身不得錄用,另外2案爲教師對學生性騷,由性別平等教育法規範,校方已啓動調查。校方聲明指出,黃姓教授經校內性平會調查,性騷屬實解聘,其餘2位王姓教授,進入調查程序,近期將討論是否停聘。
張秀鴛指出,張景然性騷對象爲校友,非在學學生,因此由衛福部主管「性騷擾防治法」處理,依申訴程序,案件由彰化縣政府性騷審議會調查後,認定性騷屬實,裁處3萬元罰鍰,被害人收到裁罰結果通知後,認爲裁罰過輕,依法可走行政救濟管道,向衛福部提出訴願。
張秀鴛指出,衛福部法規會已收到訴願申請,將請彰化縣社會處以「答辯書」說明裁罰理由,並舉行訴願會議。
去年性平三法修正後,性騷擾已簡化申訴程序,對裁罰結果不滿者,可直接提出訴願。該法對性騷擾加害人裁罰範圍是1至10萬元,張秀鴛表示,性騷擾裁量歸屬地方政府,裁量標準須經縣市政府議會通過,衛福部在修法後,已擬定「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裁罰基準參考表」,發文地方政府作爲參考。
依前述基準表,「未涉及身體接觸之性騷擾行爲」第一次裁罰1至3萬元,「涉及身體觸碰、觸摸之性騷擾行爲」第一次裁罰1至4萬元,「未涉身體接觸之全是性騷擾行爲」第一次裁罰6至10萬元,「涉及身體觸碰、觸摸之權勢性騷擾行爲」第一次裁罰6至15萬元。若爲屢犯,第二次開始會加重罰則,而情節輕重考量因素包括:受害人數、騷擾時間、頻率、被害人心理創傷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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