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酒意壯膽!3高雄醉男太歲頭上動土 偷警局巡籤簿被逮慘了

高檢署檢察官認爲3人無前科,涉案情節輕微,給予緩起訴1年處分,各須支付國庫1萬5000元。(資料照片)

高雄市李姓男子與2友人在KTV歡唱飲酒,結完帳要離開時仗着酒意惡作劇,竟摸走高市警局的巡邏簽到簿,被依妨害公務罪函送法辦;高雄地檢署審酌3人坦承犯行,危害性不大,處以緩起訴1年,條件是每人須支付國庫1萬5000元,案件經高檢署高雄分署核可定案。

檢方調查,2024年12月26日晚上10時許,李男與張姓、曾姓友人前往新興區五福一路的KTV飲酒作樂,離開時3人已經喝得半醉故意惡作劇,順手將警方掛在柱子上的巡邏簽到簿帶走,搭乘計程車離開現場。

不久,巡邏員警發現簽到簿失竊,調閱監視器鎖定3人身分,並聯絡計程車司機,設法請他協助通知乘客歸還,過程中警方透過司機手機擴音器,還聽見李等人在車上說笑,還大喊「不要理他」,輕忽警方勸說。

3人最後在中華與五福路口下車,並將簽到簿隨手丟棄於路旁,警方後續傳喚3人到案,3人供稱只是惡作劇,並協助警方找回簽到簿,警方仍依涉嫌妨害公務罪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承辦檢察官認爲李等3人無前科,已坦承犯行,且涉案情節輕微,評估無再犯之虞,給予緩起訴1年處分,各須支付國庫1萬5000元,作爲懲戒並提醒勿再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