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幼兒園施虐教師被炒 反告學校討243萬元
彰化市某家幼兒園去年被家長控訴幼童疑遭女教保員性侵、傷害案,縣議員許雅琳(右4)今天會同6名家長,控訴教育處處理消極,要求重啓調查。記者劉明巖/攝影
彰化一家準公共化幼兒園去年遭家長指控,幼童疑遭性侵、傷害,其中一名李姓主教保員以服務人員條例被處以23萬元罰鍰,3年內不得續任教保服務人員,但她遭解僱後,反對幼兒園提出恢復勞動關係及給付薪資賠償243萬元的民事訴訟。
縣府教育處指出,受調查2位女教保員在今年1月都已終止受聘契約,其中,主教保員有153次不當管教行爲(助理教保員5次),屬情節重大不當管教,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處以23萬元罰鍰,3年內不得續任教保服務人員,助理教保員有5次未受罰鍰,該園所則處以最高6萬元罰鍰。
但李姓教保員被解僱後不服,向彰化地院對幼兒園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主張幼兒園違法終止契約,且認爲她距離勞基法強制退休年齡至少還有5年,要求給付欠薪7.8萬元及按月支付3.9萬元薪資,共要求幼兒園要支付243萬元。
幼兒園在事後發出聲明,對於此次事件所造成的焦慮與困擾深感歉意,將全面強化教保管理機制與相關人員專業素養,不過這家幼兒園過去就有不少裁罰紀錄,從2019年至今已因師生比不足、不當管教等被罰7次,罰款總金額高達4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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