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火葬場爭議再起!鄉長未表態卻變支持 自救會怒告縣府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作爲全臺唯一沒有火葬場的縣市,長期面臨殯葬設施不足的問題。爲了改善現況,縣政府選定在芳苑鄉草湖南段籌建「彰化生命園區」,計劃包含火化場等設施,目前已進入環境評估階段。反火化場自救會自去年10月起多次發動大規模抗爭,今(18日)上午前往地檢署按鈴控告建築師事務所及縣府承辦科員,認爲鄉長並沒有同意或反對興建,縣府的評估報告卻說她同意。
▲彰化反火化場自救會到地檢抗議縣府選址造假並按鈴申告。(圖/記者唐詠絮攝,以下同)
自去年十月以來,二林鎮居民不斷髮起陳情抗議,他們認爲火葬場設址緊鄰二林,將對周邊環境、居民健康,以及被譽爲「彰化糧倉」的農業產區造成嚴重衝擊。居民更質疑縣府決策過程黑箱作業,缺乏充分溝通,甚至因此發起罷免二林鎮長蔡詩傑的行動,要求縣府撤案並重新評估選址。
經過近一年的抗爭未果,反對行動再度升級。今(18)日,由居民組成的「社團法人彰化縣二林芳苑反火葬場行動協會」成員,高舉「彰化火化場是大違建」、「選址造假」等白布條,前往地檢署按鈴申告受縣政府委託製作「火化場選址評估報告」的建築師事務所,以及縣府承辦科員,控告他們涉嫌僞造文書。
反自救會表示,他們懷疑「建築師事務所」在承辦選址評估報告時,明知芳苑鄉鄉長在鄉內設置火化場並未表達同意或是反對,卻仍在報告中虛構、捏造鄉長「同意配合設置」。
▲彰化反火化場自救會到地檢抗議縣府並按鈴申告。(圖/記者唐詠絮攝)
這份報告隨後被彰化縣政府用作向縣議會提出「彰化縣火化場開發計劃專案報告」的依據,相關內容也被正式登載於議會公文書及紀錄中。居民認爲,此舉已涉嫌違反《刑法》第214條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協會成員強調,這場控告行動,標誌着彰化火葬場選址爭議從街頭抗爭正式走入司法領域。居民的不滿已累積至頂點,決心以法律手段對抗他們口中的「違建」與「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