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婦人60歲生日獻大愛 完成30年前器捐心願

簽署器官捐贈念頭在黃𫖮蓁內心深藏30年,今年如願。(宏仁醫院提供/葉靜美彰化傳真)

黃𫖮蓁曾在彰化某大醫院擔任行政人員,其間看盡生老病死、人生百態,現則在圖書館擔任志工,她從30年前就有器官捐贈念頭,但因考量父母健在,遲未付諸行動,她選在60歲生日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希望把有用的器官,讓別人延續生命,同時當成送給自己最美的生日禮物,她的決定獲得親朋好友的認同,盛讚她很有勇氣,她也相信在另一個世界的爸媽都會認同她。

黃𫖮蓁說,我的親朋好友都很認同與鼓勵,說我很有勇氣;我覺得這沒有什麼,從小經歷參加過土葬和現代的火化,最後也是剩骨頭,倒不如把器官捐贈給有需要的人,延續生命來的更有意義,相信在另一個世界的爸媽會認同我的做法。

黃𫖮蓁表示,30年前就看過器官捐贈資訊,當時就有想過要捐贈器官,後來曾在醫院工作,看盡病苦、意外受傷,家人也跟着受苦,很珍惜自己有健康身體,日前在員林宏仁醫院剛好看到器官捐贈宣導,當場簽署同意書,做爲自己60歲農曆生日禮物。

黃𫖮蓁在簽署原因寫下「感恩父母給予健全的身體,希望延續珍惜得來不易的生命」,並留下給家人的話「感恩、尊重、愛」。(宏仁醫院提供/葉靜美彰化傳真)

黃𫖮蓁在簽署原因寫下「感恩父母給予健全的身體,希望延續珍惜得來不易的生命」,並留下給家人的話「感恩、尊重、愛」。

黃𫖮蓁說,器官捐贈念頭放在內心這麼久,都沒有動搖過,今年她不只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也決定往生後捐贈大體,盼能成爲大體老師,供醫學教育和研究。

樂觀的黃𫖮蓁,其人生卻非一帆風順,丈夫早年生意失敗,負債失蹤迄今,她一手拉拔女兒長大,貼心的女兒很支持她器官捐贈的決定,讓她再無罣礙,希望身後把有用的器官、大體,都能捐贈給最需要的人使用。

黃𫖮蓁(右)對生命的熱情,讓員林宏仁醫院社工師謝麗秋(左)十分感動。(宏仁醫院提供/葉靜美彰化傳真)

宏仁醫院社工師謝麗秋說,每年六月是器官捐贈宣導月,包括「器官捐贈」、「病人自主」及「安寧緩和」等觀念都需要長期推動,去年起也可透過健保卡「預立器官捐贈及安寧緩和意願」,但衛福部統計全國仍有逾1萬人等待器官捐贈,凸顯器官來源不足,𫖮蓁對人生的熱情和善念令人感動,也是最好的生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