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芬普尼雞蛋場管制漏洞 縣長王惠美:有疏失會懲處
彰化縣文雅畜牧場雞蛋驗出芬普尼代謝物超標,彰化地檢署指揮調查局約詢畜牧場相關人員,瞭解爲何會再出貨臺中,並繼續追查污染原因。資料照/彰化縣府提供
彰化文雅畜牧場雞蛋於11月4日被檢驗出芬普尼代謝物超標,依法實施移動管制,但仍有標示「11月6日」的蛋品流入臺中蛋行,農政單位短暫解除畜牧場管制又恢復後,陸續驗出場內羽毛及蛋品芬普尼殘留超標,被外界認爲控管漏洞;彰化縣長王惠美表示,目前檢察官已介入,有疏失的部分,該懲處一定會懲處。
彰縣府坦言行政程序有疏失,內部也認爲初期誤判與敏感度不足,才讓風險擴大。事件初期場主否認用藥,一線稽查人員也一度懷疑環境污染,爲釐清事實11月10日環保局到場稽查,並向化學署確認,近期牧場周邊並未施作特殊用藥,加上場外面積廣,一般環境用藥可能性不大,幾乎排除周界污染;縣府11月12日公佈羽毛檢體芬普尼含量0.27ppm後,發現不單純,彰化檢方介入偵辦,查場主是否違法用藥。
縣府動防所11月8日短暫解除畜牧場移動管制造成空窗,6日封存的雞蛋流入臺中蛋行;經瞭解了11月6日動防所採樣10顆雞蛋送驗,11月7日收到檢驗結果未檢出芬普尼,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農政單位可依複驗結果解除移動管制,動防所當時以電話通知畜牧場解除管制。
依照畜禽用藥監測陽性案件規定,畜主需取得解除移動管制的證明書文件纔可上市,但場主尚未收到正式公文,即在11月9日將6日檢驗合格的蛋品一併出貨,雖然農政單位11月10日依中央指令柔性勸導暫勿出貨,但已爲時過晚。
彰化過去對畜禽用藥陽性案件解除管制,習慣以電話通知,普遍認爲解除管制即等於解除產品禁運,而此作法可讓產業迅速恢復運作,但缺乏當面說明確認、附加但書條件等,被認爲這次管控失效原因之一。
縣府農業處表示,針對芬普尼蛋事件中抽驗流程、移動管制及解除管制的行政程序未完備或存在疏失,將依規檢討並懲處相關人員;未來動防所將改以正式公文通知,不再電話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