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芭樂公主」情殺案 國民法官法庭今判主嫌無期徒刑

彰化縣前年12月發生芭樂園兇殺案,鄭姓女農民被賴姓前男友夥同張姓友人捆綁,賴男持西瓜刀猛砍26刀,鄭女被救送醫仍不治。彰化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今審結,賴、張二男犯共同犯殺人罪,分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訴。

國民法官法庭審查,賴男與鄭女原爲男女朋友,與鄭姓合夥經營芭樂集貨場,賴男不滿鄭女分手,前年12月購買水果刀和西瓜刀,找他僱用的張姓助手到芭樂園,賴男先推倒鄭女,張男拿西瓜刀恐嚇鄭女不得亂動,接着用膠帶捆綁她的雙腿,賴男把西瓜刀拿過來砍鄭女,鄭女側身閃避,左側身體被砍26刀,最深一刀從左肩胛砍穿胸壁深入胸腔。

賴男行兇後與張男走到芭樂園外,看見鄭女座車,用西瓜刀砍破前擋風玻璃和亂砍駕駛後座,因聽見鄭女忍痛撥手機向家人求救,即返回芭樂園搶走她的手機,拿到園外大排水溝丟棄,再騎機車離開。附近農民聽見鄭女痛苦喊叫聲,趕來查看並撥打119求助,鄭女送醫急救仍因大量出血導致低血容性休克而死亡。

彰化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結果,認賴、張二人均犯共同殺人罪,賴男又犯毀損器物罪、強制罪,判處賴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又犯毀損他人器物罪,處有期徒刑6月,又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5月,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張男處有期徒刑3年6月,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施以監護3年。

彰化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前年12月溪州鄉「芭樂公主」被殺害,主嫌賴男被判無期徒刑,助手張男被判有期徒刑3年6月。記者簡慧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