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摑禁錮又縱火 女婿虐岳母被訴

桃園市蘆竹區一名61歲鄭姓男子與岳母長期不睦,竟於去年7月對高齡岳母施暴。鄭男先掌摑岳母20多下,更將岳母臥室房門釘死,朝室內縱火企圖索命,所幸妻子及時發現要求滅火,才未釀成悲劇。桃園地檢署偵結,認定鄭男行徑惡劣且具有明確殺人意圖,依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

據瞭解,鄭姓男子在此案件發生前,警方多次接到家暴通報,但當時家屬並沒有向警方要求申請保護令,直到這次案件發生後警方已立即協助家屬申請緊急保護令,並交由地檢署裁定。

起訴書指出,鄭男去年7月21日晚間與岳母發生爭執,竟出手掌摑其臉頰20多下導致受傷。隔日中午,鄭男趁岳母在房內休息時,持鐵錘、釘子將臥室房門釘死,剝奪其行動自由,同日下午,鄭男見岳母試圖持螺絲起子鑿孔脫困,竟然又以汽油沾溼紙張點火塞入洞口,導致臥室火勢延燒,妻見狀強烈要求,鄭男才持滅火器滅火。

對此岳母及妻子憤而報警,鄭男遭逮捕後留置於派出所時,甚至徒手毀損拘留室監視器外殼。

儘管鄭男辯稱只是想「嚇一嚇」對方,並無殺人故意,但檢方調查其通訊軟體紀錄發現,鄭男曾傳送「沒有把人燒死在裡面我還是不甘心」、「想把她幹掉了」等恐嚇訊息,足見其主觀上具有致人於死之意欲。

桃園地檢署認爲,鄭男觸犯殺人未遂、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及毀損等罪嫌,屬想像競合犯,建請法院依較重的殺人未遂罪處斷;另其傷害、私行拘禁及毀損公物罪部分,則建請分論並罰,沒收作案用打火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