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承銷驚現700元低價服務費!協會啓動自律調查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李覽青 上海報道
7月11日,債券承銷市場被“700元”低價服務費刷屏。
廣發銀行在7月10日公開發布的2025-2026年度二級資本債券發行服務機構(主承銷商)選聘採購項目中選結果公示顯示,該項目通過採購選定最高不超過6家中選供應商,由其爲採購人提供2025-2026年二級資本債券承銷服務。
最終中選的單位共有6家,分別是中國銀河證券、廣發證券、興業銀行、國泰海通證券、中信建投證券、中信證券。上述6家中選單位對應的中選含稅預估服務費分別爲700元、1050元、700元、4998元、35000元、21000元,承銷服務費總額爲人民幣63448元,提供稅率爲6%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其中引發爭議的是銀河證券與興業銀行作爲主承銷商的預估服務費,均爲700元。
據公告,項目中選結果將合計對外公示3天,就在公示期第一天的7月11日,在引發市場討論後,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在當日晚間對6家主承銷商啓動自律調查。
交易商協會表示,前期,協會發布《關於加強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承銷規範的通知》(中市協發〔2025〕114號)(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強化對低價承銷費、低價包銷等不合規行爲的自律管理。協會監測到,在廣發銀行2025-2026年度二級資本債券項目中,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主承銷商中標承銷費引發市場關注。依據《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規則》,交易商協會對相關機構啓動自律調查。若相關方在業務開展過程中存在違反自律規則的情況,將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自律處理。
值得關注的是,交易商協會在公告中提到的《通知》才發佈不到一個月。據彼時協會公告,6月16日,有債券市場成員向交易商協會反映,銀行間市場債券發行承銷存在低價承銷費、低價包銷、拼盤投資、利益輸送等問題。針對上述情況,交易商協會發布《通知》,進一步規範市場秩序,加強自律管理。
具體來說,《通知》包括七個方面:
一是發行人、承銷機構(包括主承銷商和承銷商)應按照市場化原則開展發行承銷,公平對待所有投資者,不得事先約定債券發行利率,不得以“返費”等手段扭曲市場價格,不得以代持、互持等方式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是主承銷商應充分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不得將包銷變相作爲主動投資爭攬客戶的手段。承銷機構開展餘額包銷應當報價公允、程序合規,並嚴格按照發行文件披露的方式確定餘額包銷利率。餘額包銷不得擠佔有效申購投資者認購規模,餘額包銷利率不得低於投資者有效申購利率上限。
三是承銷機構不得以低於成本的承銷費率報價參與債券項目競標。發行人、承銷機構應按照商業約定履行付款義務,不應拒絕支付或拖欠費用。
四是投資者不得協助發行人“自融”,不得參與內幕交易、操縱市場、利益輸送、非市場化發行等違法違規活動。承銷機構投資債券的,應確保債券發行承銷與投資等業務條線相互隔離,防範利益衝突和道德風險。
五是交易商協會對銀行間債券市場實施自律管理,定期監測債券發行承銷業務情況,並進行市場評價。
六是對違反相關自律規則及本通知的,交易商協會將根據違規情形予以自律管理措施或自律處分。涉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交易商協會將移交有關部門處理。相關情況將記入誠信記錄檔案,並適時進行公示。
七是交易商協會接受市場機構糾紛調解申請,接受對於違反法律法規及自律規則等行爲的投訴和舉報。
“這種低價承銷的情況由來已久,非銀機構甚至貼錢也要做。”一位資深債券從業人士告訴記者,債券承銷機構展開超低價承銷,主要是出於擴大規模衝擊排名導致的惡性競爭。“股份行全年二級資本債承銷的體量較大,有助於推高當年度承銷業績排名,在某種意義上也算是廣告投入。”他表示。
企業預警通顯示,截至7月11日,廣發銀行存續債券196只(包括同業存單),存量規模5425.22億元。今年以來廣發銀行尚未發行二永債。去年8月,廣發銀行發行了一筆“24廣發銀行二級資本債01A”,規模200億元,期限5+5年,票面利率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