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興起公司人頭帳戶詐騙、洗錢犯罪 北檢公私協力打詐
詐騙集團利用公司帳戶作爲洗錢管道,其中一起透過人頭公司詐騙洗錢案4個月詐騙7450萬元,臺北地檢署上月偵結依法起訴16人。北檢昨召開防制公司人頭帳戶詐欺犯罪聯繫會議,期從源頭阻絕詐欺犯罪,提升查緝效能。
北檢檢察官吳舜弼、劉倍專題報告指出,詐團利用人頭入主公司,假藉辦理停業公司負責人變更,進而申請開通企業憑證等帳戶功能,用於高額提領被害人受詐欺匯入的款項,遂行詐欺、洗錢犯罪。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與相關機關在會議中強化橫向資訊整合與預警通報機制,一旦發現可疑犯罪樣態,立即聯繫通報,達成有效防制詐欺犯罪的目標。金管會銀行局張怡欣科長表示,銀行端應加強合理性審查,主管機關已研議協調相關部會提供資料介接,使銀行端有更充足資訊防堵人頭帳戶。
北檢檢察長王俊力昨主持會議,邀集臺北市政府商業處、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與本署合作可疑帳戶預警通報的中國信託銀行、國泰世華銀行、臺新銀行及永豐銀行、合作金庫銀行、第一銀行、華南銀行、臺灣土地銀行、遠東銀行等多家金融機構,及調查局經濟犯罪防制處、刑事局詐欺防制中心等單位與會,並邀請臺灣高等檢察署列席指導,共同研商策進作爲。
臺高檢主任檢察官吳慧蘭指出,公司行號變更登記雖爲形式審查,仍可設置特定風險條件篩選可疑案件,予以延遲處理及關懷提問,並可建立平臺,當地方政府發現問題時,可透過與警、調、檢聯繫窗口釐清是否爲犯罪行爲,加強行政監管或查緝追訴。
臺高檢檢察官卓俊忠表示,臺高檢署與各地檢察署均已設有預警中心,金融機構可加強與預警中心聯繫,就可疑個案迅速研判偵查。
北檢檢察長王俊力強調公私協力、深化被害人保護,北檢已與三家銀行簽訂備忘錄,深化預警合作,爲因應詐集多方面犯罪趨勢,行政監理與執法機關均應積極介入,事前防範,永不停止防詐、打詐。
臺北地檢署召開防制公司人頭帳戶詐欺犯罪聯繫會議,期從源頭阻絕詐欺犯罪,提升查緝效能。圖/北檢提供
臺北地檢署召開防制公司人頭帳戶詐欺犯罪聯繫會議,期從源頭阻絕詐欺犯罪,提升查緝效能。圖/北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