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收水」公廁收300萬辯頻尿 法官打臉:筆錄作2時40分為何沒尿
詐騙集團魏姓男子「收水」負責在各地公廁收取「車手」詐騙款,檢方起訴移審,法院裁定羈押禁見;魏聲請交保,表示會頻繁上廁所是因拉K頻尿,臺北地院認爲,魏警詢時可連續作筆錄2小時40分不跑廁所,不採信魏辯詞,駁回聲請案。
依網路資訊,「收水」是詐騙集團術語,指的是負責接收「車手」提領款項的人,拿錢以後將贓款轉交給上游「水房」;因廁所無監視設備,「收水」取錢常利用此盲點作案。
魏姓「收水」被捕,檢察官依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洗錢、組織犯罪條例起訴,魏移審後裁定羈押禁見。
魏聲請具保停止羈押,表示他沒有串滅證可能,法院指他「收水」310萬元具有指認共犯的能力也很荒謬,而且,他在臺北市花博公園是因腸胃不適上廁所,不該被羈押。
法院調查,魏雖然否認犯行,不過,依卷內監視器畫面、對話紀錄可認魏犯罪嫌疑重大,此外,魏同一天短時間內進出不同的公廁,出廁所時間與「車手」相近,還有在國父紀念館公廁前進行變裝的客觀事證。
法官認爲,魏頻繁進出不同公廁,雖於偵查中辯稱因施用K煙導致頻尿,但魏警詢從2025年5月15日15時28分起至18時8分長達2小時40分,都沒有表示因爲頻尿、須上廁所而暫停製作筆錄,顯見魏臨訟飾詞,掩飾犯行。
合議庭認爲,魏是「收水」,頻繁進出公廁收取「車手」交付的金錢,僅檢察官起起訴書記載的犯罪金額就超過300萬元,所受詐欺集團信賴高於一般「車手」,有指認詐欺集團高層的能力,非一般「車手」可比,交保後有可能性勾串或僞變造證據。
裁定指出,魏有高度可能逃匿,詐欺案已訂本月底進行審判,如命魏交保,不足以確保後續審判、執行,駁回魏的聲請。
圖爲警調查辦詐欺集團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調查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