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被害人陸續獲救⋯回國常遭「二度傷害」!婦援會呼籲勿歧視
▲緬甸東部、位處泰緬邊境的妙瓦底,當地存在電信詐騙園區。(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林育綾/臺北報導
近年詐騙猖獗,不少被害人遭到人口販運,被誘騙到緬甸等國家,再被販賣給詐騙公司強迫工作,甚至面臨暴力、性侵、強摘器官、肢體及精神虐待等。婦女救援基金會發現,很多被害人返國後,身心創傷難以復元,又受到不少網路言論批判而二度傷害,婦援會聲明,民衆勿歧視、責難被害人,也呼籲政府應積極救援。
婦援會根據服務被害人與家屬的實務經驗表示,許多被害人遭受到各種暴力對待後,爲了生命安全,不是被迫加入從事不法工作,就是想辦法逃跑、被囚禁、轉賣、求助家屬籌措贖金等。有人冒着生命危險嘗試各種方式求救,但也有被害人不敢也無法求助。
婦援會表示,近期由於獲救被害人公開被販運經歷,引發媒體報導及各受害國家的關注,考量損害國際形象及旅遊市場,使得泰國、緬甸也採取多項措施,打擊靠近泰緬邊境上的詐騙集團,包括中斷電力、網路、燃油供應,各國被害人終於陸續獲救,包括臺灣人,但仍有多數被害人「尚未救出」。
她們發現,人口販運被害人返國後,常有身心創傷反應,例如無法入睡、恐懼、不信任、作惡夢、過度警戒等,需要居住、經濟、工作、被害人訴訟需求外,可能因爲被迫做詐騙工作被提告,面臨司法訴訟,形成「被害人也是被告」的雙重身分處境。
然而,當被害人獲救回國,新聞曝光後,有部分網友針對此類事件,發表冷嘲熱諷、甚至有歧視性等言論責難被害人,都可能造成被害人及其家屬「二度傷害」,造成日後就業、居住、生活適應、身心復原的困難。
婦援會說明,《人口販運防制法》對於疑似被害人有鑑別機制,針對返國被害人鑑別,以確認是否爲人口販運被害人,一旦鑑別是被害人,依法政府須提供相關必要服務,
婦援會今(24日)發表聲明呼籲,政府有義務和責任對被害人進行救援、保護,應積極透過各種方式和管道,派員救援及協助儘快返國。當被害人救援返國,詐騙公司無人力進行詐騙工作,才能降低詐騙事件發生及財損。
對於人口販運被害人返臺後,也應給予後續相關服務,如:心理輔導、法律協助、必要的醫療協助等,同時積極查緝、起訴、定罪人口販子和詐騙公司。
最近泰緬打擊緬甸園區,陸續有被害人獲救,新聞陸續報導曝光,婦援會呼籲民衆,「減少歧視性言論,以免造成被害人及家屬二度傷害。」
婦援會強調,如果民衆發現家屬有疑似被販運,應儘速報警,通報人口販運或失蹤,取得報案證明。同時通報外交部,並儘量提供被害人正確位置給外交部負責人員或警察,包含定位、身分、幾棟幾號幾樓等資訊,以利救援。
●關於人口販運
有關近來猖獗的「人口販運」,通常以海外旅遊、工作、投資、代購等,誘騙民衆到國外後,再販賣給詐騙公司強迫長時間工作,並受到拘禁和監視,扣住護照、手機。如果被害人拒絕,則會面臨各種形式的肢體、精神暴力虐待,難以對外求援。
被害人所遭受的對待,已符合《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二條所稱人口販運定義,相關不法作爲包含:
1.從事招募、買賣、質押、運送、交付、收受、藏匿、隱避、媒介、容留國內外人口。
2.使他人從事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爲。
3.使人爲奴隸或類似奴隸、強迫勞動、從事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實行依我國法律有刑罰規定之行爲。
4.摘取他人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