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貸案起訴 永豐銀:零容忍 全面配合司法偵辦
永豐銀行萬華分行林姓貸款專員,被控與外部人員勾結,利用虛構公司與不實薪資資料替客戶申辦信貸,涉嫌協助28人詐貸。臺北地檢署偵結,依「銀行法」職員背信罪及詐欺、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起訴林姓專員等31人。永豐銀行今日強調,第一時間即展開調查並全面配合司法偵辦,展現「零容忍」態度。
永豐銀行表示,該案並非外部揭發,而是由內部稽覈主動發現異常後立即通報檢調。永豐銀進一步指出,將藉此案強化內控與稽覈機制,重新檢視信貸流程及風險控管,並加強行員教育訓練,杜絕任何與代辦業者勾結或違規受理轉介案件的情形。銀行重申,若查有違規,將依法嚴懲,絕不寬貸,以維護金融體系信任與客戶權益。
根據檢方調查指出,林姓專員涉嫌與外部人士蔡姓、李姓嫌犯等人合作,28人涉向永豐銀申辦信貸,傳送變造的銀行帳戶交易明細存提款給林嫌,林協助28人上傳線上貸款申請書,還教導其等熟記假公司名稱等資料,應付永豐銀行對保人員照會程序,其中15人詐貸20萬至300萬不等金額,共計1593萬元,其餘13人未得手。全案經臺北地檢署偵結,依「銀行法」職員背信及詐欺等罪起訴共31人。
永豐銀行萬華分行林姓貸款專員,被控與外部人員勾結,涉嫌協助28人詐貸。永豐銀強調,第一時間展開調查並全面配合司法偵辦,展現「零容忍」態度。圖爲永豐銀行大樓外觀。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