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放假日 內政部遺憾未納轉型正義、影響各行各業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內政部說,在仍需凝聚社會共識的前提下,增加放假日除影響各行各業甚廣,對於委員會討論納入有關轉型正義、彰顯民主多元平權價值與凝聚臺灣社會的紀念日未能入法,內政部表示遺憾。

立法院會今天經表決,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勞動節改爲全國放假,國定假日新增小年夜、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10月25日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等4天,未來春節假期將保證有7天連假起跳,最多可達到10天。

內政部透過新聞稿表示,依今年3月17日及3月31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第一條立法目的,是爲「彰顯紀念日及節日之特殊意義」與「紀念國家發展歷史、傳承各族羣傳統民俗及促進多元文化發展」。

內政部表示,討論過程中,提出現行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覈定共89日紀念日與節日表,作爲討論參考;歷經兩次委員會討論,代表突破威權統治的3月23日「總統直選紀念日」、彰顯轉型正義價值的5月19日「白色恐怖記憶日」以及象徵多元平權價值的5月24日「婚姻平權紀念日」等,都納入初步審查的條文中紀念日範疇,對於紀念國家發展歷史、彰顯民主多元價值與凝聚臺灣社會有正面意義。

內政部說,對於經委員會初步審查納入有關轉型正義、多元平權價值、民主轉型意涵紀念日未納入今天三讀條文,內政部表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