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涉非法醫美集團 李晉良怒告聯合報及記者求償5000萬

臺北地檢署

刑事局接獲情資,指犯罪集團進口鳳凰電波拉皮、美國音波和海芙音波拉提等非法醫美器材並租借給醫美診所,拘提黃姓主嫌等12名犯嫌,北檢訊後聲押黃嫌4兄弟,但《聯合報》報導嘉仕美診所院長李晉良涉案,李委請律師許英傑發表聲明,將對《聯合報》及張姓、李姓記者正式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新臺幣5000萬元損害賠償,並將視其情節,進一步提起刑事誹謗、加重誹謗與妨害名譽等告訴,依法嚴正追究責任,絕不寬貸。

李晉良聲明如下:

一、嘉仕美診所繫鳳凰電波原廠正式認證之合法醫療機構,所有儀器與探頭皆由原廠合法取得,並持有完整發票與憑證可供查驗(機器及探頭購買發票如本聲明附件),相關醫療行爲亦均依法執行。但今年7月7日晚間19時07分聯合報及其所屬張姓、李姓記者於未經任何查證情況下,刊出嚴重失真之報導,其報導內容所載之「偵辦單位」、「日期」、「涉案事實」等皆與事實不符,通篇爲惡意杜撰,明顯違反新聞查證義務與倫理,已非單純失職,且動機可議,併產生誤導、抹黑嘉仕美診所及李晉良醫師名譽之嚴重結果。

二、該報導刊出後,因嘉仕美診所及李晉良院長具醫界高度知名度,引發媒體及社羣大量關注與報導,對其名譽造成極大損害,並嚴重破壞醫病之間原有信賴關係,影響深遠。爲此,嘉仕美診所及李晉良院長已委託律師,將對聯合報及張姓、李姓記者正式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新臺幣5000萬元之損害賠償,並將視其情節,進一步提起刑事誹謗、加重誹謗與妨害名譽等告訴,依法嚴正追究責任,絕不寬貸。

三、本案將正式進入司法程序,呼籲媒體應恪守查證義務與新聞倫理,停止一切未經查證之報導與轉載。亦敬請社會大衆明辨是非,拒絕謠言,共同維護醫療專業者的清譽與公衆知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