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妻控「僞娘、性冷感」!夫反嗆買48個保險套:性生活正常

▲彰化人妻控丈夫僞娘性冷感。(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人妻控訴丈夫是「僞娘」,婚前隱瞞性向,喜歡穿女性衣物,在子女前穿女裝、還到摩鐵開性愛趴,令她身心受創,提離婚訴訟,丈夫則反駁,稱穿女裝是夫妻間的「閨房情趣」,曾買48個保險套,證明性生活如常,反控妻子對他施暴,曾申請保護令;法官考量丈夫管教子女方式粗暴,將子女親權判給媽媽,爸爸需月付撫養費直到小孩15歲。

妻子控訴丈夫是「僞娘」,婚前隱瞞性向,婚後經常穿着女性衣物,並與其他男性發生性關係。她表示,丈夫婚後拒絕與她發生性行爲,並在子女面前穿着女裝,令她身心受創。

丈夫則反駁妻子指控,稱穿女裝是夫妻間的「閨房情趣」,並出示購買48個保險套的證據,這些保險套在4個月內用完,證明兩人曾有性生活。他指控妻子與至少兩名男性發生婚外情,經常徹夜未歸,甚至對他施暴,因此曾申請保護令。

法官審理,雙方於2年前已分居,婚姻關係已經出現裂痕,對彼此親密關係及夫妻情感無任何修復作爲,感情、互動更趨冷淡,甚至在子女面前訴說對方不是,且兩造均知悉他方懷疑自己對婚姻不忠誠,仍無法有效溝通,足見兩造婚姻已陷困境無法繼續維持。

法官考量丈夫管教子女方式粗暴,常以恫嚇或體罰方式管教,並在子女面前辱罵妻子及其家人,將負面情緒轉嫁給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發展。

法官認爲,由妻子單獨行使親權,較符合子女最佳利益,因此判決子女親權單獨歸屬妻子,父親每月需支付2萬4112元撫養費至子女15歲。法院認爲,若由雙方共同行使親權,反而可能使子女長期捲入父母的紛爭中,造成更大的傷害。 妻子與子女及家人互動良好,已建立穩定的親密關係,這也是法院判決的重要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