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僞造會議紀錄亂髮防疫獎金 北榮名醫纏訟獲判無罪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被譽爲國內神經治療權威的臺北榮總鄭宏志醫師,先前被控爲冒領衛福部「國家重大防疫貢獻獎勵金」,涉嫌指示張姓女秘書僞造會議紀錄以利分配,遭依僞造文書等罪起訴。士林地院審理後,判鄭宏志無罪,張女則因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每日折算新臺幣1000元。
案發於2023年初,檢方查出,當時北榮配合中央執行防疫任務,鄭醫師涉嫌爲爭取獎勵金,要求張姓女秘書捏造會議紀錄,以利申請獎金分配。然鄭宏志於2024年7月2日首度開庭時喊冤,強調2022年12月底他因急性盲腸炎破裂住院,整整一週無法進食、身體虛弱,病中僅曾接到張女電話詢問分配意見,並未參與或指示任何不法行爲。
鄭當庭陳述,當時表示「平均分配即可」且應「依規定處理」,主責應爲職務代理人黃姓主任及吳姓總醫師,自己非主辦人,也未分得任何獎金。其辯護律師也指出,鄭在住院期間不可能越過職代指示屬員,應無犯罪動機與行爲。
張姓秘書則在庭上一度哽咽表示,自己服務鄭醫15年,是基層員工,只是執行上級交辦事項,小至剪髮、排藥盒,大至行政庶務,會議紀錄的內容均經吳醫與鄭醫同意才蓋章,不可能私造流通全院的正式文件。
▲北榮名醫鄭宏志遭控僞造獎金會議紀錄。(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庭後,鄭醫受訪無奈說「這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當時自己生重病,只是接個電話且不是主辦人,所有的罪卻往自己身上套。
法院經審理後認爲,鄭並非主辦人,無證據證明其指示僞造文件,且事發時仍在住院期間,無從參與相關會議,判決無罪;張女則認定確有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行爲,但量刑上考量其基層身份與執行交辦,處刑2月,得易科罰金。
另,鄭醫遭控藉辦理採購勾結廠商收取回扣,協助得標後業者再以低規器材交貨,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目前由檢方全力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