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改裝車羣集體叫罵 騎士闖紅燈逃命反收1萬元罰單

記者黃翊婷/臺北報導

騎士阿哲(化名)前年11月間在新北市淡水區一處路口停等紅燈時,遭一羣騎乘改裝機車的騎士按喇叭、罵髒話,他擔心發生危險,只好硬着頭皮闖紅燈,沒想到事後卻收到一張1萬元的拒檢罰單,因而決定提出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採信了阿哲的說詞,並裁定撤銷原處分。

▲阿哲停紅燈被改裝車騎士集體叫罵,事後還收到警方罰單。(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哲2023年11月間騎車行經新北市淡水區淡金路四段與興仁路口處,被警方以有「不服稽查取締,經警示意攔查不停而逃逸」的違規行爲,舉發開罰1萬元罰鍰,還要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並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阿哲不滿受罰,決定提出行政訴訟,他強調,當時自己正在停等紅燈,身邊突然出現一羣騎乘改裝車的人,那些人一直轉動油門、集體按喇叭或罵髒話,頻頻催促他快點騎走,聲音大到完全蓋過警方的擴音器喊話,是後方朋友告知才知道有警察,由於當時他停車的位置無法直接往旁邊移動,只好硬着頭皮闖紅燈。

阿哲繼續說道,因爲知道自己違規闖紅燈,他便騎到路口一間超市前停下等警察,結果警車卻直接開過去,緊追那羣改裝車騎士,沒有停下來對他開單,他當時真的沒有拒檢,闖紅燈也是因爲生命受威脅,不得已纔會那樣做,因此希望法官裁定撤銷原處分。

新北地院法官認爲,經檢視採證影片、警方筆錄等證據,發現當時警方確實是在攔查噪音車輛,但所有證據皆無法證明阿哲的機車有發出大量噪音,縱使他有疑似不聽從警方指示靠路邊停車的行爲,也不構成道交條例所定的「違反處罰條例之行爲,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違規態樣。

最終,法官認定原處分構成要件不該當,屬於裁罰無據,於法有違,因此裁定撤銷原處分,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