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店老闆借廁所硬上 15歲少女急喊「老師說不能脫別人褲子」

▲花蓮某部落內,男子竟闖入鄰居房屋,性侵少女得逞。此爲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花蓮縣新城鄉2021年間發生一起性侵案件,某部落賣早餐的盛姓男子,一早假借要借廁所,進入鄰居屋內,並將當時15歲的少女小喜(化名)壓制在牀上,不顧小喜拒絕並說「老師說不能脫別人褲子」,性侵得逞。少女倉皇逃出,隱忍多年後揭發此事。一二審均將盛男判刑7年2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4日駁回上訴判決定讞。

判決指出,盛男在部落開設早餐店,小喜就是住在對門的鄰居。案發於2021年10月中,中午時間,與小喜同住的姑姑到附近朋友家打麻將,盛男突然走到小喜家門前,說要借廁所就直接闖入,並往二樓走去。由於家中有些財物放在二樓,小喜擔心的跟着上樓。

沒想到上樓後,盛男進入某間房間,小喜跟進後,盛男就鎖上門,將小喜壓制在牀上,動手脫掉小喜褲子。小喜大驚說「老師說不能脫別人褲子!」但盛男不理會,第二度脫小喜褲子,性侵得逞。小喜奮力掙扎,衝出房門,內外褲都還掛在她的一條腿上。小喜隨即衝到姑姑打麻將的朋友家中哭訴,但姑姑僅說不要跟其他人說,也不要跟學校老師說。

但小喜隱忍多年,決定說出實情,隨即到警局報案,揪出盛男的惡行。檢方對盛男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時,盛男否認犯罪,辯稱沒有性侵;盛男也質疑姑姑先前爲什麼隱忍不報案,事後才指示小喜出面報案,另有所圖。

但法院傳喚當時陪同姑姑打麻將的部落友人,有好幾人均記得這件事。另外姑姑也說,當時希望小喜不要說出,是擔心小喜的爸爸會責備自己,再加上部落很小,許多人會一直談論,造成小喜二度傷害;不過隱瞞這麼久造成小喜的困擾,姑姑事後覺得處置不當。另外盛男也坦承,案發前小喜還會跟着家人到自己的早餐店買早餐,但案發後,小喜就再也沒來過了。

因此法院綜合各項事證判斷,認定盛男確實性侵小喜,以至於小喜身心受創。一二審法院均將他重判有期徒刑7年2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4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