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時你儂我儂,離別後如同路人

我22歲結婚,今年37歲,離婚已有13年了,真正和她在一起的時間也就兩三年!我有兩個女兒,一個16歲,一個14歲。

那次她哭着求我,叫我同意離婚,我其實也並沒有爲難她的意思,我情願給她自由,既然沒有了愛,那就放過彼此,給彼此自由,也算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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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希望她能要一個女兒,這樣我壓力也小一點,以後找對象也好找一點,可是她堅決不同意,她定意一個也不要,她說自己都養不活,如何養女兒!我也沒有強求,不要也罷,我也不在乎多養一個女兒,好多人想要女兒要不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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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現在想找個對象真的太難了,好多女孩子聽說我有兩個女兒就不樂意了,有的說不想給人當後媽,有的說壓力太大了,……。

反正到現在也沒找到合適的,不知道將來還有沒有機會,一年老一年了,看來還真的要看緣分了,倘若註定後半生打光棍,我也只能認了!人生沒有十全十美的事,只要自己認爲做的對的事,就永遠不必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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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們,你覺得我這樣做對嗎?我該如何面對未來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