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興小學董座16年私吞3000萬 檢方命還錢再繳國庫3000萬

再興小學董座張光正16年私吞3000萬,檢方命還錢再繳國庫3000萬。(陳志賢攝)

北市知名「貴族小學」私立再興小學董事長張光正等人,遭檢舉將學校的課後照顧、伙食交給自己經營公司承攬,再向學生家長收取學生課後照顧、伙食費用,16年侵佔3028萬多元私用,另以開設「雙語教育」課程收費,卻未在年度財務報表上揭露,作假帳向臺北市教育局不實申報。臺北地檢署因張光正5人認罪,張光正繳回犯罪所得3028萬多元,今天(28日)給予緩起訴處分,其中張光正緩起訴2年,須再支付國庫3000萬元。

另再興中學校長楊珩、興安、新隆公司總經理樑嶼音2人,各緩起訴1年,須向國庫支付50萬元;會計主任歐秋伶,張光正助理兼司機陳海倫各緩起訴1年,須支付國庫10萬、5萬元。

檢調查出,張光正除了是再興小學董事長,也身兼負責學校的課後照顧、伙食業務的興安、新隆公司負責人,張將相關業務轉包給自己的公司後,以現金袋向學生家長收費,藉機侵佔現金,自2007年5月至2023年6月止共侵佔3028萬907元。

張利用再興中興開設「雙語教育」課程機會,爲規避法令規定須將學校收入存入專戶,避免被臺北市教育局查知另行收費而裁罰,影響後續補助,向員工借用帳戶收取「雙語教育」課程費用,卻未在2009年至2012年的財報等相關資料上記載,送教育局備查。之後校長楊珩、會計室主任歐秋伶也配合在2013年至2014年提供不實的財報,供教育局備查。

事後借帳戶的員工2015年退休,欲取回帳戶,張光正遂向司機陳海倫借帳戶,繼續隱匿收取「雙語教育」課程費用,未在2015年至2022年的財報上記載,函送教育局備查。

檢方調查時,張光正等人認罪,考量張辦學品質甚佳,主動繳回不法所得,且無前科,雖然學校財報不實,但不定期回捐學校共達7650萬元,加上學校監察人向檢方求情,認爲這次事件已讓學校聲譽受損,對張心理及聲譽有很大懲罰,請求給予從輕處理,檢方決定給予緩起訴處分。

據瞭解,本案是調查局接獲校內知情的「吹哨者」檢舉,進而展開偵辦。

再興小學是女教育家朱秀榮創辦的學校。1949年12月,朱秀榮隨國民黨政府來臺,先創辦再興幼稚園,1953年再成立小學部,也就是現在的臺北市私立再興小學。再興小學因有不少知名政商聞人子女就讀,包括前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的兒女,臺泥前董事長辜成允、現任臺泥董事長的女婿張安平等人,前總統嚴家淦、馬英九的女兒,以及親民黨主席宋楚瑜的子女被稱爲「貴族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