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砍殺8歲小一女童!女師曾喊「想一起死」 韓檢求處死刑

▲南韓大田8歲女童金荷娜在學校被教師砍死。(圖/達志影像/newscom)

記者詹雅婷/綜合報導

南韓大田8歲的小學一年級女童金荷娜(Kim Ha-neul,音譯)今年2月10日下午結束課後輔導、準備放學前往美術補習班時,遭到罹患憂鬱症的48歲女教師明梓莞(Myeong Jae-wan)引誘至視聽教室倉庫持刀砍死。針對此案,南韓檢方22日尋求對明梓莞判處死刑,法院預計10月20日宣判。

The Korea Herald報導,自從明梓莞被起訴以來,她至今已向法院提交86封親筆悔過書以及一份專業精神病學評估報告,引發外界猜測她的律師可能會以限制責任能力爲由來進行辯護。依據南韓刑法第10條,因精神疾病無法控制自身行爲者可免除法律責任。

明梓莞精神鑑定結果顯示,她在犯案時可能處於「精神耗弱狀態」,且在案發前8年就在接受憂鬱症治療,曾因心理健康問題請假6個月直至2024年12月。

▲南韓檢方22日尋求對明梓莞判處死刑,法院預計10月20日宣判。(圖/大田警察廳)

只不過檢方認定,明梓莞事前有做縝密規劃,包括研究殺人相關資訊,顯示其犯行並非完全出於精神疾病。檢方22日表示,受害女童家屬懇求最嚴厲懲罰,且儘管明梓莞提交86封悔過書,但在調查階段並未表現出真正悔意。

今年2月10日下午,明梓莞趁金荷娜結束課後輔導準備前往美術補習班時,以贈書等名義把女童金荷娜誘騙至視聽教室倉庫,用預先購買的刀具刺死女童。女童後來被緊急送醫,被宣告不治。

先前有報導稱,明梓莞是在犯案當天中午從學校外出前往廚具店買刀,在砍殺女童金荷娜後,曾試圖持刀割頸和手腕自殘,後來接受警方偵訊時坦承犯案,「無論是哪一個孩子都沒差,就是想和他們一起死!」今年4月,大田市教育廳解僱明梓莞並撤銷她的教師資格。

法院預計10月20日進行宣判。根據南韓《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誘拐未滿13歲孩童後並將其殺害,可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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