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後重建條例三讀 救助不受門牌限制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情嚴重,爲協助災民復原家園,立法院長韓國瑜(右)昨天敲槌三讀通過「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經費上限達300億元,適用範圍以光復鄉、鳳林鎮及萬榮鄉等受災鄉鎮爲主,將分期編列特別預算,用於農業復原、電力系統、水利設施、道路及交通等項目。記者曾吉鬆/攝影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情嚴重,立法院會昨三讀「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經費上限三百億元,協助光復鄉、鳳林鎮及萬榮鄉等受災鄉鎮復原家園,將分期編列。縣長徐榛蔚昨感謝朝野立委,並表示有專款就能有系統、有組織、長遠地專業規畫,讓光復鄉重生。
徐榛蔚說,縣府會到各村開座談會聽取災民心聲,彙整意見給中央,讓專法通過後,子項目更周全。
特別預算的救助對象爲實際受災戶,不受一門牌一戶的限制,並排除現行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的規範限制,除了完成光復鄉「聚落型污水處理中心」、「超級堤防」等項目,其餘施行時間至後年三月底止。
爲消除被迫遷村疑慮,三讀條文以附帶決議強調條例須照「原住民基本法」執行,解決當地原民部落憂心遷移問題。
徐榛蔚也到議會專案報告,報告前,議長張峻請全場起立爲洪災罹難者及失蹤者默哀1分鐘。徐報告時細數堰塞湖形成到救災經過,籲請中央研議堰塞湖「拆彈」方案,強調「花蓮縣政府一直都在」,稱自己很辛苦,卻一路被抹黑。
民進黨議員張美慧批徐「甩鍋、卸責」、「將帥無能、累死三軍」,事實是現場指揮系統紊亂,民調顯示高達53.8%不滿意縣府救災。國民黨議員林玉芬、吳建志認爲根本問題是堰塞湖,「中央都沒責任嗎」?民進黨卻以媒體、側翼護航,帶風向「溢流不是潰堤」、「縣府撤離不力」掩蓋疏失。
縣府送審明年度總預算逾400億元,議會認爲統籌分配稅大幅增加百餘億元,要求增加鄉鎮公所財源,並增列光復重建及防災工程經費,再重新送審,要等下月臨時會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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