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養老服務費預收的週期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財聯社7月21日電,雲南省民政廳、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七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雲南省養老機構預收費監管辦法(試行)》,明確預收費基本規則、管理、銀行存管等內容。其中提到,養老服務費預收的週期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對單個老年人一次性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過該老年人月牀位費的12倍。收取會員費的,對單個老年人收取的會員費不得超過該老年人月養老服務費的1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