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曲靖兩名原副市長同日被“雙開”
新京報訊 “清風雲南”微信公衆號2月20日披露,據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曲靖市三名原幹部被處理,其中,曲靖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李金林、曲靖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陳志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曲靖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畢尚鵬被開除黨籍。
李金林
熱衷“小圈子”、違規宴請
據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對曲靖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李金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李金林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爲謀求個人職務晉升搞政治攀附,熱衷“小圈子”、搞利益交換,搞迷信活動;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宴請;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持有股票情況,利用職權爲他人職務晉升、崗位調整謀取利益;利用職權爲親屬謀取私利;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借款融資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李金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金林開除黨籍處分;由雲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此前消息,李金林於2024年4月12日被查。
陳志
搞團團夥夥,搞利益交換
據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對曲靖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陳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志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爲謀求職務晉升,搞團團夥夥,搞利益交換,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禮品,出入私人會所並接受宴請;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爲他人工作調動、職務晉升謀取利益;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違規配備公務交通工具;利用職務便利以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在承攬工程、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陳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陳志開除黨籍處分;由雲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此前消息,陳志於2024年7月9日被查。
畢尚鵬
貪慾膨脹,大搞權錢交易
據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對曲靖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畢尚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畢尚鵬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將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貪慾膨脹,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畢尚鵬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畢尚鵬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此前消息,畢尚鵬於2024年7月9日被查。
編輯 劉茜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