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檢察機關亮劍生態犯罪 3年督促修復林地耕地超萬畝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訊(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張文凌)雲南省人民檢察院近日發佈的生態環境檢察典型案例中的一件顯示,經過近4年的持續治理,昆明市晉寧區一片曾遭到損毀、濫伐林木、非法開採砂石的林地得以恢復,補植的樹木鬱鬱蔥蔥,長勢良好,彰顯了雲南檢察機關既精準打擊“砂霸”“礦霸”等破壞環境資源的重大犯罪,又通過倒查治理責任推動受損生態環境源頭治理。

案情顯示,2006年至2020年間,以矣某某爲首的犯罪組織依託晉寧某礦業有限公司,通過行賄獲取晉寧區某礦區鐵礦、鉛鋅礦的探礦權、採礦權後,有組織地實施損毀林地、濫伐林木、非法開採砂石等違法犯罪活動,十餘年間非法採礦價值達6000餘萬元,對當地礦產資源形成非法壟斷。

昆明市晉寧區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其它案件中發現這一危害礦產資源的犯罪線索,與公安機關調查轄區內關聯警情、非法採礦行政處罰等情況。審查起訴中,晉寧區人民檢察院與公安機關、紀檢監察機關進行案件多次會商,提出140餘條補偵意見,依法追捕漏犯1人,追訴遺漏犯罪事實4起。同時,還通過無人機拍攝非法佔用農用地、非法採礦現場,形成可視化全景取證影像,爲指控犯罪提供了強有力的技術支持。

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晉寧區人民檢察院同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該犯罪組織承擔因其破壞環境資源行爲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最終獲法院判決支持,判處矣某某等人二十年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和相應財產刑,追繳違法所得共計5000餘萬元,並判令連帶賠償生態環境修復費用和懲罰性賠償金700餘萬元。

針對本案中暴露出的行業主管部門監管不到位等問題,晉寧區人民檢察院分別向區級相關行政機關及屬地鄉鎮政府制發檢察建議,推動復墾耕地3.98畝,政府投入350餘萬元對歷史遺留礦山進行生態修復;檢察機關還通過民事檢察支持起訴,解除了非法土地出租協議,返還村小組350畝集體土地。

據介紹,雲南檢察機關結合雲南實際,聚焦“高原河湖、生物多樣性、人居環境、礦山治理”等保護重點,開展系列專項行動,推動解決了一批“老大難”問題。同時,堅守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監督主陣地,以“訴”的剛性推動公益損害問題整改,助力打好藍天、碧水、淨土保衛戰。3年來,共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9504件,佔公益訴訟辦案總量的38.06%,其中:行政公益訴訟7278件、民事公益訴訟2226件;向行政機關發出檢察建議5890件,絕大多數公益損害問題在審前得到解決;提起訴訟1279件,其中:提起民事及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1184件,提起行政公益訴訟95件,99%的起訴案件得到裁判支持。

通過辦案,共督促修復林地、耕地1.05萬畝,治理恢復被污染河湖水域面積2104.79畝,督促清理處理違法堆放的生活垃圾、生產類固體廢物73.72萬噸,挽回礦產資源損失及生態損害賠償金1730.47萬元,督促依法整治809家污染企業及違法養殖場,較好體現“專業化監督+恢復性司法+法治化治理”的檢察監督效能。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