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國中生遭約拍性侵 校方半年未通報!張麗善認疏失

雲林縣有未成年國中女生去年底遭某攝影約拍進而誘騙性侵併拍攝,縣議員王又民今在議會質詢校方第一時間未校安通報,縣長張麗善(右)認有疏失,會立即進行檢討改善,避免憾事再度發生。記者陳雅玲/攝影

雲林縣國中女生去年底遭某攝影師約拍,進而誘騙性侵併拍攝,家長報案後,該名攝影師仍持續上網約拍,持續有人受害,猶如創意私房案翻版,縣議員王又民昨在議會質詢批校方第一時間未作校安通報,縣長張麗善認有疏失,會立即進行檢討改善,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王又民表示,受害國中女學生去年底在網路社羣看到有攝影師發文可免費拍照,兩人約拍後,該名男子稱漂亮的照片需付費,或與他發生親密行爲相抵,女學生因而被誘騙拍攝得逞,家長得知後立即報案,但警方、社會處介入後,加害者直到今年4月還以同樣方式在網路上誘騙少女。19日他詢問,教育處才得知此事,質疑事發已半年,學校未進行校安通報,明顯出現重大疏漏。

受害女學生家長表示,藝人黃子佼持有影片非常可惡,但加害者更惡劣,詢問警方辦案進度總被告知偵查不公開,還說這類案件通常要拖一至兩年,這些答案令女兒痛苦,至今仍在家休養,希望不要再有人像孩子一樣被騙。

張麗善表示,社會處、警察局都有即刻協助,進行輔導以及安置,對於學生身心受害,她感到非常遺憾且抱歉。

教育處長邱孝文說,學生遭校外人士侵害,雖非屬校園內性平事件,但仍屬校安事件一環,學校應依規定通報,會與各級學校溝通,預防憾事再發生。

警方在吳姓攝影師位於臺南住處查扣容量高達9TB的電腦硬碟,經科技還原,內有其與不同女子發生性行爲的影像,數量高達1700多筆,且有部分女子未成年,吳嫌已被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警呼籲曾受害的被害人向雲林縣斗六警分局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