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輕航機墜毀「駕駛無操作證」 民航局開罰30萬元

▲雲林輕航機墜機「插進田裡」。(圖/民衆提供)

記者周湘芸/臺北報導

雲林虎尾福德宮附近一架輕航機今年4月墜機,52歲余姓駕駛從約6公尺高墜落,造成臉部撕裂傷緊急送醫。民航局調查,該載具無檢定合格證,操作人除未依法持有操作證,也未投保,全案開罰30萬元。

一架Fly Synthesis Storch CL型超輕型載具今年4月15日下午4時許,於雲林縣虎尾鎮糖鐵龍巖支線與雲29鄉道交叉口附近農田墜毀,整架輕航機「插進田裡」,駕駛臉部撕裂傷送醫治療。

民航局指出,此案超輕載具無檢定合格證,操作人除未依法持有操作證,也未加入合法超輕團體,亦未投保,活動時未在合法場地起降,也未在合法空域活動,依據民航法第119條,針對各項違規裁罰6萬元,全案共裁罰30萬元。

另外,臺中市烏日區「旺偉飛行休閒俱樂部(太亞航空協會)」2024年7月也發生一起輕航機墜毀事故,造成1名飛行教官及1名新加坡女乘客從約2樓高處墜落,釀2人受傷。

民航局表示,該輕航機降落過程遭遇側風,導致輕航機擦撞樹枝墜毀,經調查,雖人員、機具、場地、空域均合法,但協會在事故發生後,未依規定通報民航局,且擅自將載具移離現場並拆解,破壞事故現場完整性,依據民航法第119條裁罰6萬元,並針對協會管理及通報缺失要求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將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