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將遇發酒瘋客人持甩棍自保 提告因「1理由」反遭送辦

酒醉客搭計程車返家,認爲司機態度不佳起衝突。(警方提供/任義宇高雄傳真)

司機甚至出動甩棍自保,卻因非法持有甩棍,遭警方依社維法裁辦。(警方提供/任義宇高雄傳真)

今(18)日清晨3點三民區1處街區竟出現衝突聲響,驚動居民查看,原來是計程車司機與酒醉乘客發生爭執,酒客毆打司機,司機甚至出動甩棍才能自保,警方獲報到場,依傷害罪將酒客送辦,司機則因非法持有甩棍,也遭警方依社維法裁辦。

衝突發生於18日清晨3點在三民區察哈爾街及山東街口,有民衆拍下47歲廖姓計程車司機,持甩棍與56歲賴姓乘客對峙,另名乘客賴男則從中勸架,過程被民衆拍下上傳Threads。

據瞭解,廖姓司機載賴、詹2人返回三民區住家,司機抵達目的地後,叫醒已酒醉的賴男,賴男認爲廖司機態度不佳,先是起口角衝突,並失控上前毆打廖司機,廖司機不得已出動車上所放置的甩棍自保,演變成2人對峙場景,詹男則無奈從中勸架,並試圖控制酒醉的賴男。

警方表示,獲報抵達衝突現場時,雙方已未有衝突發生,賴司機因頭部遭毆傷,向賴男提出傷害罪告訴,警方依法受理偵辦。

不過賴司機持有甩棍,屬於社會秩序維護法所規定的警用器械,一般民衆不得持有,警方將依規定裁處賴司機,拘留3日或3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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