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6萬、年終2個月就要多繳 補充保費改革5大QA一次看懂
▲中央健保署。(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衛福部長石崇良拋出「補充保費」收取將有3大變革,包括利息、股利、租金3項目的補充保費改採「年度結算制」,引發外界反彈,定存族、存股族都不滿被開刀。讓不少小資族抱怨連連。對此,《ETtoday新聞雲》特別整理補充保費改革5大QA,一次瞭解爲什麼要改、怎麼計算和哪些族羣受影響。
Q1:爲什麼要改革補充保費制度?
目前所有保費收入75%是一般保費收入,還是以「薪資工作所得」爲主要來源。石崇良指出,整個健保財務要永續發展,在財務結構上要尋求公平合理,補充保費現在只佔9%左右而已,貢獻沒有很多,所以希望因應超高齡社會來臨,重新檢討付費公平性。
Q2:利息、股利、租金「年度結算」制是什麼?
利息、股利、租金一直是以「單筆計算」,許多人將收入「拆單」避稅,未來若改爲「年度結算」,一年總計超過2萬元就要繳2.11%,所以導入結算機制,避免以拆單方式規避。例如每月利息1.9萬元,一年共領22.8萬元,22.8萬×2.11%=約4800元。
Q3:調高單筆扣繳上限怎麼調?
目前規定利息、股息超過1000萬元以上,採用1000萬元當天花板,依現行費率2.11%,大約是繳21萬元,但希望有能力的人可以多幫忙弱勢,所以把天花板提高到5000萬元,換算下來,會從現行繳21萬元變100萬元左右。
Q4:獎金門檻怎麼修?
過去以4倍投保薪資起徵,例如每個月10萬元,獎金單筆超過40萬元,纔會開始徵收補充保費,如果是50萬元,會以10萬元部分徵收2000元補充保費。修法後以「最低薪資4倍」爲標準,若以明年最低薪資2萬9500元計算,獎金超過11.8萬元就要繳補充保費。
例如月薪6萬元,年終領了2個月共12萬元,超過11.8萬門檻,剩下的金額×2.11%,要繳約42元補充保費。
Q5:房東未報稅、地下經濟恐徵收不到?
外界認爲臺灣有很多包租公和包租婆沒有報稅,就算改制,未來可能也徵收不到。石崇良表示,這部分涉及所得報稅的問題,會找財政部討論看看,因爲這也涉及整個稅制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