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收12萬竟狂虐一月嬰!桃園月嫂挨罰6千繼續帶嬰 市府要查了
▲桃園市議員黃瓊慧今天在市議會質詢時,質疑青埔虐嬰案市府僅開罰6000元,無異鼓勵惡劣托育者繼續虐嬰,副市長王明巨一臉嚴肅。(圖/翻攝自市議會官網)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針對桃園市青埔地區今年3月發生月嫂虐嬰案,市議員黃瓊慧今(16)日在市議會上質詢時痛批,本案市府僅開罰6000元,涉案的月嫂甚至仍在網路上繼續刊登廣告,市府等於默許、甚至鼓勵惡劣托育者繼續行兇;市府婦幼局指出,6000元罰鍰系針對月嫂未依法進行執業登記部分,涉及不當對待部分,社會局已着手調查,下週將邀集專家召開裁罰評估會議,如有違反兒少法情形,依法可處6至60萬元罰鍰並得公佈其姓名。
市議員黃瓊慧今天上午在市議會質詢時,針對今天三月份中壢青埔的月嫂虐嬰案件,個案母親花費12萬元聘請到府「月嫂」,幫忙照顧剛出生一個月嬰兒,結果透過自家安裝監視器發現,「月嫂」竟多次用力搖晃嬰兒,甚至狠搧巴掌。個案母親將資訊PO上網後引起衆多家長共鳴,有更多媽媽出面指控「月嫂」已有多次惡行,懷疑並非單一個案。
黃瓊慧還說,個案母親第一時間向市政府社會局與婦幼局通報,沒想到僅對「月嫂」開罰6000元,且「月嫂」至今仍在網路上刊登廣告、繼續帶嬰!黃瓊慧痛批「根本是默許、甚至鼓勵惡劣托育者繼續行兇」,要求市府儘快整合現有資訊對此案重啓調查,提高對不當托育行爲懲處,以保障嬰幼兒人身安全。
市府婦幼局幼兒托育科科長蘇美惠指出,經查該員未取得居家式托育服務人員執業登記,婦幼局調查確有提供幼兒照顧服務情事,個案家長是透過網路平臺自行聘用,並非公部門轉介,設籍新北市的「月嫂」雖有托育人員證照,但並未在任何一個縣市居家托育執業登記,因屬初犯,婦幼局依兒權法開罰6000元。此外,從事居家式托育服務不論是在宅或到宅提供幼兒照顧服務,均應於縣市政府完成辦理執業登記,才能提供服務。婦幼局提醒家長如有托育需求,應檢視是否領有合格登記證書。經調查,「月嫂」服務應以照顧產婦、協處家事爲主,如果要照顧新生兒,除須完成訓練課程外,應具備資格並先完成托育人員執業登記。
社會局強調,有關「月嫂」涉嫌虐童部分正在調查中,下週將邀集專家召開裁罰評估會議,討論是否有違反兒少法情形,如有違反事實,依法可處6至60萬元罰鍰並得公佈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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