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男網友到家吃早餐!她太累睡着 慘遭硬上驚醒
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女子,雙方相談甚歡,他隔天凌晨前往女方住處共進早餐,沒想到女子因疲累入睡後,李男竟色心大起,趁機性侵得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女子,雙方相談甚歡,他隔天凌晨前往女方住處共進早餐,沒想到女子因疲累入睡後,李男竟色心大起,趁機性侵得逞。新北地院審理時,李男認罪並與女方達成和解,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刑1年8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須接受保護管束及3場法治教育。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於去年8月11日上午9時許,透過交友軟體結識A女,2人相談甚歡,隔天凌晨5時28分許,李男前往A女位於新北市三重區的住處,2人一起吃早餐、聊天。A女於同日早上8時許因疲憊自行躺牀睡覺,李男竟趁機性侵,A女驚醒後奮力掙扎,並用手推開李男,要求他起身,但李男仍性侵得逞。
A女事後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李男涉案,並將他送辦。檢方偵辦時,李男坦承犯行,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
新北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爲李男犯後坦承犯行,並與A女達成和解,且已履行和解條件,考量他無前科,素行尚可,因此予以減刑,依《強制性交罪》判處1年8月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須接受保護管束及3場法治教育。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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