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過世後,岳母讓我撫養10歲的小舅子,我選擇結束15年的婚姻

我叫李敏,今年45歲。最近,我結束了一段持續了15年的婚姻。

我已經不年輕了,所以,離婚對我來說,是一次艱難的選擇。

然而,我已經一再容忍,現在,我決定不再委屈自己。

在我年輕的時候,我一直專注於事業,只想趁着年輕,多賺點錢。

父親的傳統觀念比較重,母親也天天嘮叨,深怕我老了沒有兒女相伴,擔心將來沒有傳宗接代的人,所以總是催促我結婚。

我性格比較孤僻,一直對男女之事不感興趣,按照自己的計劃行事。

直到接近30歲時,我才考慮成家的事情。

母親託人,介紹了妻子給我認識,她比我小了8歲,剛剛接觸的時候,覺得就是一普通人。

可是,她很會走婆婆路線,千方百計地討好我母親。老人家總是在我面前談到她,一副我非得娶她入門的樣子。

沒辦法,我只能嘗試着交往。經過一段時間,也沒有發現什麼問題。再加上雙方父母都在催促,所以我們很快就領了結婚證。

由於母親喜歡她,婚前給了一筆不小的彩禮,在當時屬於高的了,我們家境不錯,所以也不在乎他們能回多少。

不過,岳父岳母的陪嫁真的十分寒酸。他們收了我們家很多彩禮,卻連一點像樣的東西都沒有給,只陪嫁了一牀四件套,他們說,家裡還有一個哥哥,一直娶不上媳婦,這次妹妹出嫁,也能貼補哥哥一點。既然我們家條件好,就多擔待。

原本對兒媳婦十分滿意的母親,也不由地皺起了眉頭。

幸好,婚後,妻子包攬了全部的家務,從不讓我插手。

我過上了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日子,母親才覺得沒有娶錯兒媳婦。

在公婆面前,她同樣是個好兒媳。

由於我工作繁忙,經常出差,基本都是妻子定時去探望他們,給老人採購東西,陪着他們去醫院,上公園,沒有孩子的時候,保證隨叫隨到。

正因爲妻子的勤勞賢惠,我對她毫無保留,蜜月剛剛過完,我就把工資卡和存摺都交給她,讓她替我照顧老人,張羅家務。

剛剛開始,我還會偶爾詢問一下錢款。但是,賬目每次都條理清晰,她管理得非常好。

從此,我再也沒有過問過錢的事情。

很快,我們的孩子眼看就要讀小學,我決定供一套學區房,也好給孩子的教育打個基礎。

我一直認爲自己賺得不少,至少首付是綽綽有餘的。

然而,當我跟妻子說到買房的時候,她卻搖頭拒絕,還神色慌張。

我頓時起了疑心,查了項目才知道,家裡只剩下1500塊錢。

妻子哭哭啼啼地說,我這麼多年辛苦賺的錢,她全部拿去補貼自己父母家了。

聽完她的哭訴,我絲毫沒有原諒,我辛苦賺的錢就這樣打了水漂,我甚至都不知道。

我跟她說,馬上把錢給我拿回來。沒想到,她卻說那是她孝順父母的錢,都花在了父母和哥哥身上,不可能拿回來一分錢。

於是,我想了很多辦法,還是白搭,雖然錢拿不回來,我這邊也是暗暗下了決心。

當時,我沒有敢把這事告知父母,但是我也幾次想到了離婚,可是,孩子還需要母親。

而且,妻子在家庭中的付出確實不少,我也沒有那麼狠心,所以決定給她一次機會。

然而,爲了防止類似的事情再次發生,我重新拿回了財政大權,每個月給她一筆生活費。

由於我掙得多,每個月的生活費,也不少給。

妻子一部分花在家裡,一部分花在她的家人身上,這些我都知道,但我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沒有過多計較。

岳父岳母也並非省油的燈,平時對妻子漠不關心,一旦需要花錢,就找妻子。

誰都能看出這是爲了錢,我相信妻子也明白,但她從小就缺乏關愛,渴望父母的愛。現在她手裡有錢了,父母經常聯繫她,還噓寒問暖,讓她充分感受到了被重視的快樂。

因此,只要岳父岳母稍微哄哄她,她就會順着他們,甚至記恩不記怨,對於能幫到孃家感到非常滿足。

起初,爲了幾個家庭和諧,我選擇忍氣吞聲。

然而,岳母最後的一個決定,徹底摧毀了我們的婚姻。

我的妻子,原本有一個哥哥,岳父岳母一直偏袒他。

然而,在我們結婚幾年後,哥哥因車禍去世了。

岳父天天長吁短嘆,說什麼對不起家裡的列祖列宗。沒幾天,妻子跟我說,他們準備試管生一個。

當時我不同意,因爲他們都已經年近60,沒有其他經濟來源,只能靠着每個月微薄的退休金生活。

現在,養娃的成本這麼高,他們沒有其他收入,不是明擺着要靠我扶持嗎?

而且,妻子一直這麼關心孃家,這就更說明有了孩子後的壓力會全部落在我身上。

但作爲女婿,我無法干涉太多,只能在心裡默默地希望他們試管不成功。

然而,我的願望沒有實現。

在我35歲那年,我的小舅子出生了,比我的女兒還小几歲。

不出我所料,有了小舅子之後,妻子更加殷勤地補貼孃家。

有時我們會爭吵,她總是說她的父母年紀大了,養個孩子不容易,作爲姐姐,她有能力應該多幫一幫。

妻子經常責怪我小氣,收入高,卻總是斤斤計較。

如果是爲了孝順父母,我無話可說,兒女孝順父母是理所應當的。

但讓我替他們養兒子,我真的有點難以接受,覺得這太過分了。

由於小舅子的事情,這些年來我與妻子的感情漸行漸遠。

然而,妻子根本沒有意識到,仍然把重心放在自己的家人身上,毫不考慮我的感受。

三個月前,岳父去給兒子買牛奶,不小心摔了一跤,當場失去了意識。

送往醫院後,我們花費了將近20萬的醫療費。

毫無疑問,這些錢,都是我掏的,可是,還是回天乏術。

辦完老人的喪禮,我就有種感覺,未來的日子會變得多麼困難。

我沒想到,頭七還沒有過,岳母竟然提出把小舅子送到我家,跟女兒一起養。

她說:“女婿啊,我老頭走了,我這身子好幾天都緩不過來,濤濤才10歲,我不忍心看着他跟我吃苦。長姐如母,你們就是他的父母一樣。你們女兒和濤濤年齡相仿,都是同齡人,肯定能相處得很好。我說不定哪天就沒了,希望你們能把濤濤當作自己的孩子對待。將他撫養長大,給他成家立業。”

我聽了後,就一個感覺:厚顏無恥。

我心裡絕對是萬般不願意的,然而還沒等我拒絕,妻子急忙回答道:“媽,弟弟住在我這邊,你放心。我們是世界上最親的人,同父同母。就跟自己的孩子一樣。

將來他結婚,我們肯定會給他買房子,彩禮錢也不用他擔心。作爲他的大姐姐,我一定會像對待親生孩子一樣對待他。你就好好養身體,不要太操心了。”

我不知道妻子有沒有認真思考過其中的責任,而且,我也不知道她真的如此無知,隨隨便便讓我多了一個“孩子”。

養孩子就得負責任,付出的不僅僅是時間和金錢。

而且,她還敢主動承擔買房子、彩禮,簡直把我當成了冤大頭。

她如果自己有能力,別說多,負擔一半,我也沒有這麼氣憤。

現在,幾家的開銷都是我主要承擔,而妻子還不時地補貼孃家,我已經過得很不容易了。

現在又要我養一個”兒子“,簡直就是異想天開。

我當時就甩了臉子:“這孩子該誰養,就誰養!我沒有這個能力也沒有這個義務!”

妻子聽後非常憤怒,舉起手就給了我一下

我當場就提出了離婚。

妻子難以置信地盯着我,一再確認我的決心。

她可能覺得我會後悔,竟然同意了我的要求。

可是,沒幾天,她就後悔了,來我父母家找我協商。

我已經下定決心,再不給他們家多花一分錢。

所以在接下來的一個月,我完全不理睬她,她聯繫我時,我態度也很冷淡。

妻子反而異常憤怒,她覺得自己這麼多年,任勞任怨,花我一點錢,是理直氣壯的事。

於是,她堅持要走了孩子的撫養權,我笑了笑,沒有反對。

離婚時,我感到異常輕鬆,終於能擺脫這一家子寄生蟲,過上我理想的生活了。

這些天,前岳母幾次找我母親,想讓我們復婚,說孩子不能沒有爸爸。

而且,前妻一家,基本靠我養活這麼多年,他們早就失去了賺錢的能力。

現在,提款機出了故障,他們的好日子也維持不下去了。

我既然已經擺脫了之前的生活,是絕對不會回頭的。

我們沒有義務養活整個家族。家庭責任的範圍是有限的,超出了合理的界限,將會導致各種問題和矛盾的產生。

當我們組建家庭後,另一半的感受也應該成爲我們考慮的重點。

如果我們只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忽視了對方的需求和感受,那麼這段感情註定難以持久。

因此,我們需要在孝順父母與關心伴侶之間找到平衡點。

我們要尊重彼此的家庭背景和價值觀,爲雙方創造一個和諧的家庭環境。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夠建立真正穩固而持久的感情關係。

只有在平衡和諧的基礎上,我們才能共同成長,共同追求幸福與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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