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祖前少奶」安晨妤爆不倫已婚醫生! 正宮提告獲賠30萬

「元祖前少奶」安晨妤不倫已婚醫! 正宮提告獲賠30萬確定

元祖前少奶安晨妤被張姓女子提告,指控她與傅姓男醫師在2023年還未離婚時,共同侵害張的配偶權,臺灣高等法院認爲,安與傅行爲已逾越男女正常社交行爲界線,及社會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共同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張女之配偶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維持一審認定,判決連帶賠償30萬元確定。

張女提告主張,她與傅爲配偶關係,安明知此情,仍與傅發展出婚外情關係,並限期她同意離婚,她不同意即被要求與子女搬出住所,安女更有多次煽情對話,傅於家中亦不顧她與子女,以擴音方式與安爲通話、互述愛意。安2023年7月31日、8月2日將傅加入其與其子女之家庭LINE羣組,規劃未來家庭生活,並積極介入傅與她之離婚官司。

張女指控,安與傅破壞她家庭和諧,嚴重侵害她之配偶權,或故意以此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損害她之配偶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請求連帶給付精神慰撫金30萬元本息。

高院認爲: 安至遲於2023年7月間已知悉傅爲有配偶之人,並在與傅討論彼此關係如何發展之情況下提出60天之離婚期限。其後安與傅間屢有互述情衷之對話,且不避諱以擴音方式讓張女及子女聽聞,安爲傅尋找離婚律師,及收受傅臺、美離婚律師寄送之離婚官司資料副本,顯示其等間非單純朋友關係。

高院佐以張女與傅多次進行婚姻諮商及證人證述,可見其等間原對婚姻尚有期待,對伴侶尚有需求,並非安所稱張女早已無意維繫婚姻關係,安與傅行爲已逾越男女正常社交行爲界線,及社會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核屬故意共同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張女之配偶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判賠30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