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市委書記落馬後,原市長主動交代問題
今天上午,據江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江西省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王水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王水平,男,漢族,1963年8月生,江西蓮花人,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長期在江西任職的王水平,曾任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江西省商務廳廳長、黨組書記等職。2018年6月起任宜春市市長,2020年1月起任江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2023年1月任江西省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等職。
此前,還有一任宜春市委書記被查。2020年6月8日,江西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宜春市委原書記顏贛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江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履歷顯示,顏贛輝,男,漢族,1962年2月出生,江西崇仁人,1982年8月參加工作,江西財經學院計劃統計系工業統計專業畢業,大學學歷。顏贛輝曾任景德鎮市市長,上饒市市長等職。2017年6月至2020年6月,任宜春市委書記。
2021年4月16日,江西省新餘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中共宜春市委原書記顏贛輝受賄案,對被告人顏贛輝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對顏贛輝受賄所得贓款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7年至2020年,被告人顏贛輝利用擔任宜春市委常委兼副市長,萍鄉市委副書記,景德鎮市委副書記、市長,上饒市委副書記、市長,宜春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融資貸款、項目規劃開發、股權收購、職務提拔、崗位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並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2611.9243萬元。
新餘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顏贛輝的行爲構成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鑑於顏贛輝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節,自願認罪認罰,真誠悔罪,積極退繳全部贓款,檢舉揭發他人罪行,經查證屬實,具有立功表現,依法對其從輕處罰。
王水平與顏贛輝曾共事數年。
來源伴公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