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沒有秘密投票權?全臺逾2000「一人投票所」 投票即亮票壓力山大

原民有時會因居住分散導致選舉人變少。每逢公職人員選舉,易發生一個投(開)票所內僅有一位原住民選舉人之情形。本報資料照片

不記名投票是維持選舉不受外力干擾的重要方式。但根據審計部報告,全臺有逾2000所投票所,因爲只有一名原民選舉人,導致該選舉人的投票選擇在唱票時「被迫亮票」,形同記名投票,有違憲法保障人民的秘密投票自由。去年參選原住民立委的Savungaz Valincinan(撒豐安.瓦林及那)指出,此一原民特有的「被迫亮票」讓原民投票時「壓力大」,投票率低落。她建議中選會採「合併投票」或開放原民申請「移轉投票」,保障原民的秘密投票權。

原民移居到都會時,常因分散導致選舉人變少。每逢公職人員選舉,易發生一個投(開)票所內僅有一位原住民選舉人之情形。導致該名選舉人投票選擇的對象,在唱票時一覽無遺。審計部調查指出,去年總統立委選舉,計有山地原住民投票所966所 、平地原住民投票所1069所,僅有一名選舉人。這種「一人投票所」雖較2020年大選少(逾3000所),但數量仍多。

Savungaz Valincinan透露,曾有戶籍在臺北市的原民警察,在聚會時被當選人指着鼻子問「你爲什麼沒投我?」這種「強迫亮票」也不只出現在都會區與「一人投票所」。

她舉例,在原鄉也會出現一個投票所只有一個家庭具投票權,開票後,父母對子女投了誰一清二楚,常有政治理念不同的原民家庭因「被迫亮票」而失和。此外,有勢力的原民候選人也更容易「綁樁」、「固樁」選票。長久以來,許多原民因爲擔心暴露政治傾向,寧可不投票。

中選會爲了改善「一人投票所」怪象,曾函請各地選委會徵詢原民選舉人意願,將投票所改到其他投票所集中投票。但根據審計部調查,原民回覆人數不到五成。新北市等七個地方選舉委員會,更因轄區內多數原住民選舉人戶籍屬寄居性質(籍在人不在),回覆率低到只有一成到三成。

Savungaz Valincinan指出,會有「被迫亮票」問題的不只「一人投票所」。依據她的經驗,只要是原民選舉人不到十人的投票所,開完票就會知道誰投了誰。她認爲審計部的評估不夠完整,應從「一人投票所」擴大到「十人投票所」。她也認爲這是制度性問題,選委會不該推給「找不到原民徵詢意願」,建議選前便可規劃,將十人以下的投票所整並投票。

目前臺灣已有選務人員適用的「移轉投票」制度。選民若無法回到戶籍地投票,只要在事前的規定時間內,向戶政機關申請,就可以移轉到其他地方投票。 Savungaz Valincinan認爲,有「強迫亮票」風險的原民選舉人,也可適用「移轉投票」,保障原民的秘密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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