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疏失沒上銬 通緝犯衝大門跳女友車脫逃成功…判決出爐
基隆市警大武崙派出所楊姓、王姓員警今年4月到一處汽車旅館,查獲葉姓通緝犯夥同黃姓女友投宿,員警逮捕葉男帶回所,黃女則是自行開車隨同前往派出所前。豈料,員警疏忽未上戒具,葉男趁機衝出大門跳上女友車逃逸得逞。法官分別判葉男、黃女各3月、2月徒刑;2警過失致人犯脫逃罪則獲緩起訴處分。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葉男爲通緝犯,與黃姓女友投宿基隆蔚藍海岸汽車旅館,市警第四局局大武崙派出所楊、王姓員警今年4月21日凌晨1時13分,到旅館查獲葉男並依法逮捕,黃女開車隨同前往大武崙派出所。
判決書說,葉男被帶回所時,楊男、王男未對他施用戒具,他在同日凌晨2時3分,趁兩警疏於注意時起意逃跑,他看到黃女開的車就停在派所所外,迅速衝出大門,攀附在車輛駕駛座的門,並吆喝駕駛座上的黃珮禎猛踩油門,黃女在2時6分開車載葉男脫逃得逞,員警追出來不及。
楊姓、王姓員警依法逮捕葉姓通緝犯,因未上戒具的疏失導致通緝犯逃走,但隨後警方全面緊追不久即將葉男、黃女全部逮回。警方事後仍依公務員過失致人犯脫逃罪將兩警送辦,獲檢方緩起訴處分。
法官審理指出,葉男因遭通緝爲警逮捕,趁隙脫逃,黃女明知葉男已被逮捕,利用交通工具幫忙脫逃,無視國家公權力,法治觀念欠缺。將葉男、黃女分別依脫逃罪、便利人犯脫逃罪判有期徒刑3、2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基隆警爆疏失沒上銬,葉姓通緝犯因此趁警不注意時衝出大門,跳上女友車脫逃成功,法官判決出爐。記者遊明煌/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