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董事長張綱維聲請1.2億元停押 「神秘成功女性」願助3千萬

遠東航空公司董事長張綱維被控掏空,獲利近36億元,一審被依證券交易法等判刑14年。上訴期間,因接連發生重刑犯逃亡事件,張又多次違反科技監控規定,臺灣高等法院4月2日拘提張綱維並裁定重新羈押。因羈押期限7月1日屆滿,高院今開訊問庭,張請求具保;律師稱張因享受天倫之樂才疏忽科控,願以1億2千萬具保停押。

高院今開庭時,律師表示法院當初認爲張綱維違反科控規定,但被認定接近龍鳳漁港、塭仔頭漁港部分,是因電子閘門錯誤記載,張並沒有違規。

張母因罹患癌症,上週惡化,律師表示張綱維是母親的主要照顧者,他也還有小孩,是因爲「享受天倫之樂而忘了時間」,不是故意要違反科控規定,真的不是故意違規。張的確有漏接電話,但當天即回報科控中心,且科控設備的電量也沒有低於15%而逸脫監控,且定期到派出所報到,律師認爲張經此事感到很後悔,認爲不應該犯這些過失與錯誤。

張綱維原本以1億元交保在外,其中2千萬爲前委任律師出具的保障書,後來律師解除委任。今天張的律師表示,張可以自行籌措1千萬元,另外有一名「在工作崗位上兢兢業業的成功女性」願意提出3千萬保證書,希望以1億2千萬元具保停押,張願配戴電子腳環、增加至派出所報到的機會。

檢察官認爲張綱維聲稱帶母親去高雄看醫生,但未提出就診證明,建請繼續羈押;律師則說該診所非健保診所,醫生也無意願北上作證,但他們願提供相關資料。是否繼續羈押,法官諭知候核辦。

本案已進入審判程序,他6月3日時改口承認犯商業會計法、僞造文書罪,律師團表示,因一審量刑頗重,張認真審酌所犯的罪行有哪些,也表達悔意與誠意。

檢方2020年7月起訴遠航人員3人,北院除判張綱維14年重罪,另處1年得易科罰金之刑,未扣案的32億元犯罪所得沒收;遠航副董事長鄭晴文判刑3年,得易科罰金之刑8月;遠航協理陳建州判1年3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合作金庫前董事長廖燦昌、前副總黃伯川、前協理陳世卿,及林文理、孫翊溱、呂明升、劉佩璇4名經辦行員遭訴,一審皆無罪。

遠東航空公司董事長張綱維被控掏空,獲利近36億元,一審被依證券交易法等判14年徒刑,他因違反科技設備監控規定,4月2日遭拘提羈押;因羈押期限將屆,臺灣高等法院今開延押訊問庭。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