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目擊「餵食秀」酸:以爲自己是皇帝? 老闆娘怒告女員工

新北市一名早餐店老闆娘小美(化名)發現丈夫阿德(化名)與自家女員工曉萱(化名)互動曖昧,不僅有「老公、親愛的」等親密對話,還被員工目擊「摟腰、共用餐具」,甚至多次留宿過夜。(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市一名早餐店老闆娘小美(化名)發現丈夫阿德(化名)與自家女員工曉萱(化名)互動曖昧,不僅有「老公、親愛的」等親密對話,還被員工目擊「摟腰、共用餐具」,甚至多次留宿過夜。小美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曉萱侵害配偶權,判賠15萬元。

小美主張,她與丈夫阿德結婚10年,育有2名子女,阿德經營早午餐店,曉萱則是店內員工。小美指控,曉萱明知阿德已婚,卻仍與他發展不正當關係,兩人LINE對話中互稱「老公」、「親愛的」,內容包括:「好想抱着妳一起窩在被窩裡」、「讓親愛的幸福甜蜜是我一輩子的任務」、「我們要一直甜蜜幸福哦」。

小美更發現,丈夫多次在曉萱租屋處過夜,甚至徹夜未歸,讓她崩潰質問:「有沒有上牀?說謊會有報應!」

法院審理時,2名早午餐店員工出庭作證:員工A表示,去年5、6月間,曾看到曉萱從後方環抱阿德騎機車,兩人發現被看到後「立刻鬆手,神情心虛」。員工B則稱,阿德常幫曉萱「熱牛奶、共用餐具」,甚至親手餵食,互動親暱,更曾質問老闆:「你兩個都想要,以爲自己是皇帝?」

曉萱辯稱,僅因阿德工作晚才留宿,兩人無逾矩行爲,且「配偶權」並非法律明定權利。但法官認爲,曉萱明知阿德已婚,卻仍有親密互動、留宿等行爲,已逾越一般社交分際,構成侵害配偶權。

不過,因無證據證明兩人發生性行爲,且小美求償100萬過高,最終判曉萱賠15萬元,全案可上訴。